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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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顺政办规〔2025〕4号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

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顺昌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顺昌县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部署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更好推进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激励措施。

一、激励对象

( 一 )引资方。 指在引进顺昌县域以外来顺投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最终促成项目签约、落地的单一 自然人(含在外优秀人士)、法人(含中介机构)、非法人组织(含驻外招商联络处)。

(二)招商体系单位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二、激励办法

( 一)强化招商体系成效激励 。充分发挥县工信和商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参与的招商体系作用,整合各类招商资源,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招商成效。各乡镇(街道)在全县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对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二)强化主导产业类项目招商引资激励 。 我县重点产业是氟新材料、林竹、食用菌和柑橘。其中,氟新材料类重点招引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项目,如无机氟化物、电子化学品、-2

氟聚合物、氟氯烃及其替代品方向、含氟运用领域产品等类型企业;招引产业链急需配套类项目,如尾矿渣处理、氯碱配套、高盐废水处理、废酸综合利用处理等类型企业。林竹产业类重点招引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生产类项目,如高端竹木家居用品、竹纤维、竹缠绕、竹基新材料等类型企业;招引产业链急需配套类项目,如自动化竹加工智能设备研发、制造,竹下脚料综合利用等类型企业。食用菌产业类重点招引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生产类项目,如大型专业化种植、加工流通型、菌种研发、技术服务等类型企业;招引产业链急需配套类项目,如技术服务、仓储物流、废弃物处理等类型企业。柑橘产业类重点招引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生产类项目,如柑橘精深加工、现代化冷链仓储、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等类型企业;招引产业链急需配套类项目,如柑橘皮渣、果胶、柑橘纤维精深加工等类型企业。

一是供地类项目招引激励。对引进供地类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引资方30万元奖励;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2亿元及以上的,可依据实际情况和项目带动能力,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引资方奖励;原则上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引资方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

二是轻资产类项目招引激励。对引进的轻资产类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在项目竣工投产运营后,给予引资方30万元奖励;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及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带动能力,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引资方奖励,原则上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引资方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

对新引进的批发和电商类企业。批发企业当年销售额达1000-2000万元的,给予引资方5万元奖励;销售额达2000万-1亿元的,给予引资方10万元奖励;销售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引资方奖励。电商类企业(50%以上销售本地产品)当年销售额达500万元-2000万元的,给予引资方5万元奖励;销售额达2000万元-1亿元的,给予引资方10万元奖励;销售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引资方奖励。

三是盘活闲置资产类项目招引激励。鼓励各乡镇(街道)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加速“腾笼换鸟”,引进新企业、新项目。对招商引资盘活“僵尸企业”和闲置低效土地所产生的税收,其县级留成部分每年100%奖励给所在乡镇(街道);对县级出资征地安置、建设用地报批、完成“三通一平”的闲置建设用地(除金山、郑坊、谟武、新屯园区外),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引进项目投产产生的税收,其县级留成部分每年50%奖励给所在乡镇(街道)。单个项目税收每年封顶300万元。

县直各单位与乡镇(街道)共同招引闲置资产类项目成为新建或“下转上”入统规上企业的,参照《关于印发顺昌县支持规(限)上工贸、服务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顺政规〔2023〕9号)中企业奖励标准,给予县直各单位一次性奖励(入规标准以县统计局认定的为准)。

(三)强化其他类型项目招引激励。 鼓励各乡镇(街道)招引除盘活闲置资产类项目以外对我县经济有贡献的行业,对于新引进企业产生的税收,其县级留成部分(20万元以上)实行县级与乡镇按照5:5比例分成,单个项目税收每年封顶300万元。

县直各单位招引除盘活闲置资产类项目以外对我县经济有贡献的行业,并成为新建或“下转上”入统“四上”的,参照《关于印发顺昌县支持规(限)上工贸、服务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顺政规〔2023〕9号)及《关于印发顺昌县促进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实施办法的通知》(顺政规〔2023〕8号)中企业奖励标准,给予县直各单位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10万元(入规标准以县统计局认定的为准)。

(四)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激励。 支持围绕主导产业与全国各地高校(或省级科技研究所)成立产业研究院或产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研发平台,顺昌县择优给予研发平台10万元奖励。鼓励在外专家、优秀人士携科技成果回顺投资,对成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给予在外专家、优秀人士30万

(五)强化招商中介合作激励 。 由县财政出资30万元,用于县工信和商务局开展委托招商工作前期经费(含宣传推广、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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