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规〔2025〕1 号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实现2025 年一季度
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七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1 月27 日
关于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良好开局的七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力抓好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落实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实现良好开局等要求,就促进企业增产增效、推动市场消费扩大等方面,制定以下七条措施。
一、促进企业增产增效
1.鼓励企业不停工不停产。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5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800 万元(含)以上且现价同比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 万元,可与省、市增产增效奖励叠加享受。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2.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对经工信等经济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工业企业,2025 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5 年2 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5 年1 月的70%,含70%),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5 年2 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 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 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周宁就业,稳定就业3 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奖补资金由企业“先垫后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 )
二、持续释放消费潜能
3.开展“两节”促消费系列活动。 落实好省、市促消费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抓住“两节”消费旺季,实施提振消费春季专项行动。围绕“全闽乐购”“以旧换新”主题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发放餐饮等各类消费券;提质餐饮消费,鼓励组织开展美食嘉年华、“福见周宁”年货节等相关活动。举办周宁春节住房展销会,鼓励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台购房优惠措施,社会公众在2025 年1 月31 日至2025 年2 月15 日期间,通过活动购买商品房可享受两档优惠政策,第一档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户每平方米不低于5%优惠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由县财政给予购房户每平方米200 元的补贴,最高每套不超过3 万元;第二档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户每平方米不低于3%至不高于5%优惠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由县财政给予购房户每平方米100 元的补贴,最高每套不超过1.5 万元;两档购房政策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文体旅消费扩大
4.招徕游客拴心留人。 鼓励旅行社招徕过夜游客,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游览周宁县A 级收费景区2 个(含)以上,并入住周宁县酒店一夜(含)以上,旅行社招徕县外游客500-2000 人的,按照每位游客15 元/人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旅行社招徕县外游客2000 人以上的,按照每位游客20 元/人标准给予旅行社奖励,每家旅行社奖励封顶10 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等〕
5.强化宣传引流增量。 网红达人、文旅博主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以宣传周宁文旅为主题、与“周宁文旅”账号共创的原创短视频作品,单条短视频满足播放量或浏览量达到30-50 万、50-100 万、100 万以上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 元、10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宣传地点一季度奖励上限不超过3 万元。该项奖励资金总额10 万元,以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完为止。〔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等〕
6.挖掘游客游览潜力。 在2025 年1 月20 日到2 月15 日期间,凡满足以下条件的游客均可享受免票或折扣优惠:全国范围内在读的全日制大中小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可享受全县国有A 级收费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免票;自媒体平台全网粉丝达6000 人(含)以上的,其本人免票,同行人享受八折优惠;属蛇的游客凭本人身份证免票;退役及现役军人凭有关证件本人免票;摄影协会会员、记者,凭证件可免费;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享受五折优惠;鼓励旅行社引导游客参观县内收费景区,旅行社与收费景区签订协议,旅行社结算价以门票全价7 折计算(即成人票鲤鱼溪24.5 元,九龙 漈 38.5 元)、半票不予打折,与景区签订协议的旅行社组团游览鲤鱼溪景区达到1000 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 元;每增加1000 人次增加奖励3000 元;奖励上限至20000 元。未与景区签订协议的,自行组团的游客购票人数全票达到10 人以上,给予全票8 折优惠,组团游览九龙 漈 景区达到1000 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 元;每增加1000 人次增加奖励3000 元;奖励上限至20000 元。结算方式实行一团一结,当场结算。〔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等〕
7.鼓励举办文旅体活动赛事。 市场主体招引周宁县外群体到我县A 级景区内开展各类文旅活动的,人数达30 人(含)以上且在周宁县住宿1 晚的,给予30 元/人奖励;人数达300 人(含)至500 人的额外奖励1 万元;500 人(含)以上的额外奖励3 万元。市场主体在我县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招引周宁县外选手参赛且在周宁县住宿1 晚的,参赛人数100-150 人(含)以上,奖励1万元;参赛人数150-200 人(含)以上,奖励2 万元;人数200-300人及以上的,奖励3 万元;人数500 人及以上的,奖励5 万元;一季度内同一类型赛事仅可奖补一次,各类文旅主题活动、赛事奖励均不超过10 万元。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等)
四、对接落实上级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宁政办传〔2025〕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快速反应、主动对接,逐条研究、全面谋划,从中找到资金、要素,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五、其他事项
1.本措施如与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重复的,除已明确可以叠加享受的扶持政策外,按照从优且不重复原则执行。
2.本措施由县委宣传部(文旅局)、工信局、住建局负责解释。县工信局、文旅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申报指南。
3.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 年12 月31 日。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5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3 月31 日;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