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区政办规〔2025〕9 号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经蕉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10 月9 日
(此件主动公开)宁德市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品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既有农房整治工作,积极完成省、市下达的既有农房整治任务,取得人居环境整治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了城乡环境面貌。根据《2025 年福建省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闽农综〔2025〕22 号)部署要求和《2025 年宁德市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农〔2025〕23 号),及《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抓紧推进2025 村镇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宁建村〔2025〕1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统筹、整村推进、整体改造、系统提升”的指导原则,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行动,持续开展既有农房整治等重点工作,通过以点带线,以线扩面,全面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年度以《福建省房屋综合系统》录入的中心城区外乡镇村庄既有裸房为整治任务底数,重点推进国道、省道及铁路沿线尚未实施农房整治村庄及其他重点区域部位的既有农房整治提升工作,从而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裸房整治年度任务。计划自2025 年6月至12 月,实施集中攻坚作战,进一步改善提升沿线城乡环境面貌,将其打造成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国省干道沿线建筑景观提升。在前一阶段村庄农房整治工作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再次摸排梳理、补缺补漏,“消灭”裸房,全面提升国省干道及铁路沿线建筑景观。
——其他重要节点区域村庄,通过乡镇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整治任务及整治标准。
二、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5 年6 月中旬)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任务的实施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一是 研定整治任务村庄。由乡镇摸底上报区住建局整治办研定生成年度整治任务村庄分解表(见附件1),明确整治施工类别; 二是 房屋现状测绘。由属地乡镇作为业主,根据福建省房屋综合系统内裸房数据,并结合实际情况委托进行房屋整治现状测量,填写《宁德市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户调查摸底表》(见附件2),并由属地乡镇进行逐村逐户核实,调查摸清整治底数,上报区整治办研究确认;年度主要实施标准版作业,即红砖裸房外立面实施水泥砂浆抹灰作业,从而实现任务村庄基本“消灭”裸房。 三是 全面启动实施。区住建局整治办将具体任务分解下达各有关乡镇,全面启动整治任务清单内既有农房整治等工作。
(二)全面铺开阶段(2025 年6 月下旬—2025 年12 月)
2025 年6 月起,各有关任务乡镇按照既定的农房整治实施方案全面组织推进。有关乡镇村居应积极引导整治户择优选聘农村带头工匠作业队伍,以集中发包形式开展施工作业。同时,实行“挂图作战”,逐一标注整治点位,完成每一栋应及时在省房屋综合系统内上传录入信息,予以逐栋销号。对未按整治技术要求或施工不到位的,有关乡镇、村庄应及时督促相关施工队伍或整治户限期整治到位。同时,各乡镇、村庄应加强房屋外立面整治期间的施工安全巡查,同时坚决杜绝趁机违建行为的发生。12月底前应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内的房屋整治,使沿线建筑景观风貌在年底前得到有效改观,整治取得目标性成效。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6 年3 月—5 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作为年度任务村庄既有农房整治实施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开展任务清单内房屋整治竣工验收工作,并填写《宁德市蕉城区既有农房整治乡镇验收户表》(见附件3)和《宁德市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竣工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区住建局整治办将召集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现场踏勘、观感评定、竣工内业查看、竣工作业面测绘等方式,以村为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复测,开展整治竣工复验工作,并核定竣工数据研究下达竣工补助款项。
凡涉及2020 年7 月3 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和农房现状超出三层的部分或新增超出三层的(因三层半封顶需新增楼梯间等附属建筑除外)房屋外立面整治均不纳入竣工验收补助范畴;同时,《宁德市蕉城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宁区政文〔2021〕147 号)文件印发实施后,新建审批村民个人住宅或历年已实施整村推进村庄的新增裸房,均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三、整治重点
按照“整村推进、整体改造、系统提升”原则,对各有关乡镇村庄既有农房实施整治。从全面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出发,因地制宜实施农房整治,年度整治为标准版:即通过房屋外立面实施水泥抹灰装饰的整治方式,实现消灭村庄区域范围内既有红砖裸房。
四、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推进“政府主导、属地主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区住建局整治办负责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跟踪和督促等日常工作;区直各成员单位实行调度通报制度,统筹协调各地工作开展。属地乡镇政府是农房整治的责任主体,应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督促推动,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 区住建局整治办每月将组织开展整治进度跟踪督查,每月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进度滞后村的乡镇领导进行提醒督促。
(三)明确职责分工。 由区住建局牵头,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配合,负责指导全区既有农房整治工作;区直其他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对口做好指导工作;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落实包片、包村攻坚,切实做好改善提升具体工作。
(四)拓宽资金筹措。 区政府将加大对农房整治的关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的补助形式,引导开展年度整治任务村庄的既有农房整治。标准版作业,即实施原有红砖裸房外立面水泥砂浆抹灰找平,按45 元/m 2 予以补助。外立面装饰竣工面积均含门窗竣工计价面积(即,门窗面积>2.5m 2 的不计入竣工补助面积、 ≦2.5m 2 的竣工补助面积×50%),外脚手架非作业面按10 元/m 2 予以补助。重要节点村外立面确需提升版作业的,需经过区级领导研究确定,以“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整治补助,即红砖裸房水泥砂浆抹灰找平喷刷真石漆的按60 元/m 2 予以补助,原水泥砂浆抹灰面喷刷真石漆的按45 元/m 2 予以补助,斜屋面树脂瓦按房屋垂直投影面积100 元/m 2 予以补助。
各有关乡镇、村(居)应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争取上级扶持、政府补助、社会捐资、群众出资、一事一议等方式,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整治资金由国有企事业单位自行承担。属破旧搭盖拆除、房前屋后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等整治资金,由各任务乡镇自行承担。
(五)强化绩效考核。 既有农房整治工作已纳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实绩评价指标体系,将对完成整治的任务乡镇进行绩效综合评价赋分。
五、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1.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任务村庄分解表
2.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户调查摸底表
3.蕉城区既有农房整治乡镇验收户表
4.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竣工验收汇总表附件1
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任务村庄分解表附件2
宁德市蕉城区2025 年度既有农房整治户调查摸底表
宁德市蕉城区既有农房整治乡镇验收户表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