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榕马政办规〔2023〕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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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马政办规〔 2023 〕 3 号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

十条措施的通知琅歧经济区管委会,船政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1 日

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 精神,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培养高素质教师 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出台《马尾区基础教育强师惠师 十条措施》。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师德学习教育,选树师德典范,传递榜样 力量。以“四有”好教师为导向,每两年寻访 10 名“马尾最美教 师”以及 10 名“马尾最美班主任”,深入挖掘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 实践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身边人、身边事”,并 运用校内外宣传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我区教师魅力风采。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 工准入查询制度,完善师德违规查处联动机制,严查师德违规突 出问题。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 二、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名校长、名师的培育培养。实施优秀 校(园)长(书记)培养计划,通过 2 年培养周期遴选、培训、考 核、认定一批区级优秀校(园)长、书记并落实相应待遇。完善 “新任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 育专家”阶梯式的教师成长培养体系,针对不同阶段教师专业能力 提升重点,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以新师考核比武、教坛新秀评选、 优秀教学能手评选等赛事推动教师专业提升发展。加强与国内教育学会、部属师范院校、知名教师进修学校交流 合作,启动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 完善马尾区与知名中小学、幼儿园交流进修渠道。十四五期间重点遴选组织 10 名优秀校(园) 长、书记赴国内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跟岗研修; 136 名区级骨干培 养对象实行导师跟岗带教;加强对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由区教师 进修学校成立专项培训班进行辅导,定期邀请名校校长、教师来马 尾交流,打造一支高水平、高质量、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鼓励教师学历提升。区属学校在职在编(含参聘)教师参加学历提升等教育培训项目,且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职岗位相关专业的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在相关证书取得后,由船政 教育基金会分别给予 8000 元、 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搭建名师示范引领平台 加强区级名师工作室建设,以教学改革前沿问题研究为引领, 以领衔名师为核心,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营造浓厚教科研氛围,创 新优秀教师成长模式,打造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团队。区级设立名师 工作室 20 个,每个工作室聘期三年,每年根据工作需求,下拨每 个工作室不超过 5 万元运行经费,用于支持其“出成果、出人才、 出经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四、完善教师教科研保障和奖励机制 鼓励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参照市级 政策对获奖者给予相应奖励。建立马尾区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 选机制,委托省、市专家团队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分别予以一等 奖 5000 元,二等奖 3000 元,三等奖 1500 元的奖励。加大课题研究支持力度,每年对教师承担的市级及以上、区级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进行资助,其中市级及以 上重点课题每年 5 项以内,每项资助 2 万元,区级重点课题每年 15项,每项资助 1 万元。市级及以上一般课题每年 10 项以内,每项 资助 1 万元,区级一般课题每年 40 项,每项资助 0.5 万元。单位 资助课题每项资助 6000 元,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保障。 市、区教育科研专著资助项目每项资助 5 万、 3 万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五、实施银龄教师计划充分挖掘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 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年龄在 65 岁(含)以下,师德高尚、 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中小学可根据实际工作 需求,在各学校人员总量限额内,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 退休教师为银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区教师进修学校可聘请 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获得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学术荣誉或是 相应学科的市级研训中心组成员或市级毕业班指导组成员的退休 教师为银龄教研员,从事教科研训评等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六、创新教师岗位管理 进一步创新岗位管理办法,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在原有中 小学(幼儿园)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增设 2% 的动态调整 比例,用于引进人才、轮岗支教、自主招聘、名师培养等。针对在 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 25 年以上的教师,不受原有 岗位比例限制,采取“定向评审、定向使用”评聘。充分提高学校岗位使用效能,探索开展学校岗位统筹管理工作。 每年根据学校岗位实际使用情况核定岗位数,对岗位缺口严重的学 校在岗位总量中予以统筹调剂。落实教育集团化办学,下放集团内 同一法人学校岗位管理权限,集团内各校职称评聘不再受本校岗位 限制。推动自主开展集团内学校的岗位统筹、统一竞聘和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七、提升教师从教荣誉 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配合市教育局为 从教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的教师颁发《从教荣誉证书》,持证教 师可申领“园丁福卡”,本人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铁和普线公交, 以及区本级公交企业所属的一元一票制、两元一票制普线公交;为 连续 3 代及以上均有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 理工作的家庭颁发“教育世家”牌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公交集团) 八、保障教师福利水平 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以马尾区公务员平 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 量时统筹考虑马尾区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 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马尾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纳入区政 府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设置新任教职工(含学校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生 活补贴,为新入职前 3 年 ( 含试用期 ) 的在编(含参聘)教职工按每 人每月 1000 元发放生活补贴。鼓励马尾国有企业对在职在编(含参聘)教师购买开发的马尾 区内商品房提供教师专享折扣,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 予以公布。支持符合条件的教育人才购房补贴有关待遇按照《马尾 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改局、区 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

九、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根据学校用人情况,及时补充师资力量,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 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推行教师弹性工作制,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 作前提下,采取调休等人性化考勤方式,推行一线教师弹性上下班 制度,合理支配教师的工作时间。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减少检查评比项目,不得 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的教育宣传活动和社会性考试进入校园。加大 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组建考务人员工作库,三年内新改扩建标准 化考点 5 所,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完善考试工作各个环节,减轻教 师周末节假日考务负担。支持学校采取购买服务与劳务派遣聘用相 结合的方式,减轻教师行政工作负担,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创造良 好环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委文明办) 十、关爱教师身心健康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以教师为本,通过心理团辅、心理健康讲 座、人性化的管理等方式努力为教师创设宽松和谐的心理环境、提 供心理支持。支持符合“职工之家”创建条件的学校开展“职工之家”建设 活动,大力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 平台,推进育儿假制度落实。做好困难教师帮扶工作,大力开展职 工温暖工程,加大力度探索互助形式,帮扶困难教职工的重大疾病 治疗。支持教师疗休养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幸 福感。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本措施由马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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