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民政府文件
汀政规〔2023〕6 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 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长汀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3 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5.41万元/亩、Ⅱ级区片4.80 万元/亩、Ⅲ级区片4.33 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 号)要求,本通知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适用效力可追溯至2023 年9 月8 日。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汀政综〔2017〕63 号)同时废止。
附件:1.长汀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长汀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长汀县人民政府
2023 年9 月14 日附件1
长汀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征地区片综 合地价标准 (万元/亩)
备注
汀州镇;大同镇师福村、黄屋村、东埔村、
东街村、计升村、李岭村、红卫村、草坪村、
印黄村、东关村、南里村、南寨村、新庄村、Ⅰ级
5.41
罗坊村、红星村、新民村;策武镇策田村、
策星村、红江村、德联村、陈坊村、河梁村、
李城村、南坑村、黄馆村、李田村
大同镇七里村、利星村、高坑村、荣丰村、
翠峰村、红湖村、光明村、建明村、新峰村、
郑坊村、七古村、黄麻畲村、正平村、天邻Ⅱ级
4.80
村;策武镇林田村、当坑村、高田村、南溪
村;河田镇上街村、下街村、中街村、朱溪
村、明光村、松林村、芦竹村、南塅村、蔡
坊村、上修坊村
河田镇南塘村、窑下村、游坊村、晨光村、
寒坊村、黄坑村、车寮村、刘源村、红中村、
半坑村、南山下村、迳背村、下修坊村、根
溪村、中坊村、马坑村、潘屋村、余地村、Ⅲ级
4.33
伯湖村、罗地村、露湖村;古城镇;新桥镇;
馆前镇;童坊镇;南山镇;濯田镇;四都镇;
涂坊镇;三洲镇;铁长乡;庵杰乡;宣城乡;
红山乡;羊牯乡附件2
长汀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地类名称 调节系数 备注
耕地 1.0 (永久基本农田1.1)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0.4
建设用地 0.55
未利用地 0.15————————————————————————————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司法局。
————————————————————————————主动公开信息索引号:LY05100-2500-2023-00096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9 月14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