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龙岩市新罗区财政局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龙新教综(规)〔 2023 〕 1 号
新罗区教育局等三部门
关于印发新罗区高中学校课后服务工作
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公办高中:
经研究,现将《新罗区高中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 年 7 月 31 日
新罗区高中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缓解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切实推进“教育强区”创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助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 中办发(2021)40 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 2017 〕 2 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闽教基〔 2021 〕 33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闽教基〔 2022 〕 21 号)、 《关于做好龙岩市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龙发改价〔 2022 〕 6 号) 等 文件精神 ,贯彻落实 《新罗区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龙新委办〔 2022 〕 69 号),指导辖区内高中学校利用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开展课后服务,参照 《新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龙新教(综)〔 2021 〕 236 号)和《关于做好新罗区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新发改价〔 2022 〕 6 号)相关标准, 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高中学校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建立健全高中学校课后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 自愿有偿原则。 高中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 公益惠民原则。 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按照 “ 家长为主、政府补助 ” 的原则组织实施。
3. 循序渐进原则。 各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
三、课后服务对象
辖区内 公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四、课后服务时间
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五、课后服务内容及形式
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和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高中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六、工作程序
1. 服务公示。 学校要广泛宣传政策,并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费用标准等情况。
2. 申请报名。 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填报申请表。
3. 组织实施
每个教学班每天按课时配备辅导教师,每个年段配 1 名教辅人员,全校配 1 名行政人员。
七、经费安排
1.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高中学校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做好新罗区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新发改价〔 2022 〕 6 号):周末、假期的辅导课按不高于 4 元 / 课时,晚自习不高于 4 元 / 天标准收取。高中各年段各学期按课后服务津贴标准和“一事一议”方式,据实核算学期辅导经费,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2. 劳务津贴发放。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闽教基〔 2021 〕 33号)“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课时补助,具体标准可参考当地编外合同教师课时补助标准或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参 照 《新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龙新教(综)〔 2021 〕 236号)执行:周末、寒暑假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劳务津贴按每人每课时不超过 120 元、晚自习每天不超过 120 元 / 标准发放,每学期按实际实施课时数核算。
3. 经费的管理。 课后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学校收到课后服务费后,应按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据实结算,按时列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应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将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情况和劳务费发放情况在校内公示。
八、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高中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 助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 民生工程之一,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各校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 严格规范管理。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3. 保障学生安全。 学校是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4. 健全监管机制。 教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 “ 小金库 ” 以及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九、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97 - 532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