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农〔2023〕50 号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
农田建设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农村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 2021 〕 1 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 2021 〕 735 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质量问题,逐步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施工全流程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参建主体责任
一是建设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各乡镇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规定执行,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应等技术服务负总责。落实施工全程监管责任,参与隐蔽工程、重要施工部位签证验收,协调化解施工矛盾纠纷,及时组织镇级自验,督促整改和工程结算进度,办理移交管护相关手续,加强工程设施使用监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等。
二是施工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册、规范等约定条款和法定要求,完整准确履行施工义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随意变更和偷工减料,改进施工工艺,按时完成建设内容,同步完善施工各项内业技术资料,及时申请验收,规范整改各级验收发现的问题,加快工程按实结算审计,按进度申请工程款,及时拨付劳务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是监理单位。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 釆 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过程监理,加强施工材料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复查。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监理资料 , 按约定期限如实向项目法人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控制措施。
二、持续强化建设监管(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
1 、加强对建筑材料检查力度。 凡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原材料和中间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 、加强隐蔽工程施工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地基验槽机制。对新建的护岸、挡土墙、拦水坝等具有基础埋深及断面较大的单项工程应全部实行基础开挖验槽机制。施工单位在基础开挖施工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现场核查,复核地基开挖断面尺寸是否与设计结构一致,复核确认无误后,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确认,方可进入下一步施工工序,不符合设计规格的,要立即整改,重新开挖到位。 二是加强田间道路施工监管。 要严格按照田间道路设计断面结构图,明确路面、稳定层、错车道等重要部位的结构尺寸和混凝土设计强度要求。施工过程务必要加强旁站监管,对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质量严格把控,科学配比,确保田间道浇筑后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经检测,如出现稳定层未实施或路面厚度及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偷工减料的质量问题,全部返工整改并将严肃追责。三是执行工程质量检测机制。 要统筹推进施工过程采取回弹检测以及建成后随机抽取试块检测双重监管机制,确保全部工程设施建设质量符合设计标准。由乡镇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现场参与并见证检测工作,田间道路混凝土路面、灌排沟渠底部要实行“取芯”检测厚度及强度、护岸、挡土墙、拦水坝等要实行回弹检测强度。项目验收前务必要完成工程设施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否则不予以验收;检测不合格的,勒令返工整改。
3 、加强施工工艺改进。 项目施工单位要严选施工劳务人员,一线施工人员直接决定建设质量和施工工艺的好坏。要优先使用现场施工经验丰富、施工工艺较好的班组,保障施工质量和外观工艺。结合近几年检查验收情况,灌排渠渠墙未进行双面立模、振捣不到位出现“蜂窝麻面”,伸缩缝施工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务必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既要保证施工人员安全,也要抓好施工工艺要求,特别是模板拼接、振捣等施工细节要认真处理,对不按图施工的设施要立即停工整改。
(二)规范开展验收工作
项目验收作为施工阶段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对项目完成情况、建设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内业技术资料完整情况等方面开展的综合评价活动,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细则履行好职责,确保规范开展验收工作。
施工单位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同步整理好内业技术资料后,要及时提出完工验收申请。乡镇收到申请后,要尽快组织监理、设计等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实地检查工程设施要实现百分百全覆盖,严禁“走马观花”的走过场行为。镇级自验发现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到位,经复查合格后,乡镇再申请县级验收。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低于 2500 亩的,由市农业农村局授权委托,县级验收为项目的竣工验收,同时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按不低于5% 的项目数量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参建单位要认真按照各级验收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前后对比影像资料和整改记录反馈,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工程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和发展要求,主动担当,坚持党政同责,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推进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既要明确自身监管职责,更要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做到传达到位、履职到位、监管到位,筑牢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底线。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推进机制,统筹基层干部力量,调动村一级积极参与,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做到提前发现问题、尽早整改到位,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二)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落实到位。 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既要保数量更要管质量。通过借鉴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结合我县实际,要逐步探索和完善建设监管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奖惩分明、优胜劣汰。进一步完善隐蔽工程、重要部位的签证、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在现场监理旁站监工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入第三方检测手段,更直观体现工程设施建设质量;完善招标文件约束条款,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出现质量问题要严肃追责,并明确处罚标准作为约定条款写入合同,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给予相应的处罚,确保从制度上形成约束。
(三) 严格耕地保护管控,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种植到位。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控,特别是要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的用途管控,严禁违规占用和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确保“良田粮用”。要加强摸排历年来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严禁出现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大规模、长期抛荒、撂荒。新建项目要优化选址,确保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区域列入建设范围。建成后,通过采取轮种、套种的方式,保证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至少种植一季水稻或其他粮食作物,并增施商品有机肥,进一步提升耕地地力,稳定粮食生产。
(四)强化风险防控监管。 各乡镇要认真吸取“ 3.15 ”晚会曝光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问题事件教训,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风险管控,既要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和控制工程质量,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也要加强舆情预警监督力度,积极主动引导舆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高标准农田政策宣传,广泛征求群众建设意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设计、施工监管、后期管护,切实将高标准农田建成有效益、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3 年6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