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23〕14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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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社〔 2023 〕 149 号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三明市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 2023 〕 55 号),我们制定了《三明市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年 5 月 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2023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 2023 〕 5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 聚焦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速享、及早兑现。

(二)公共部门和企业稳岗扩岗行动。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同,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科研助理岗位招录(聘)规模,确保公共部门招用毕业生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结合实际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持续开展人社局长访企拓岗专项活动,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挖掘更多岗位资源。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 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孵化基地参观等活动,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搭建资源对接平台,组织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创业活动品牌,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健全创业孵化平台,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 各县(市、区)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县(市、区)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要加大省级毕业生就业平台推广使用力度,配合做好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发布,多形式促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对接。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把在本地登记和省级人社部门分解下发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服务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 6 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方便毕业生查询求职就业信息。全面落实实名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 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参加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 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就业红娘”进行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展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要通过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推进计划组织实施,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 1 ),于 6 月 1 日前通过OA 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二)强化工作调度。 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并汇总报送相关情况。从 6 月起,请各县(市、区)于每月 2 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2 )上报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 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联 系 人:黄腾飞

联系电话: 0598 - 7500903

附件: 1 .联络员信息表

2 .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1

联络员信息表填报单位:

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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