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武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2023〕9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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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2023〕92 号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 年

武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川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保障公众健康,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农规〔2021〕5 号)》《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 年龙岩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案件磋商会议纪要(2022 年12 月20)》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武平县农业农村局、武平县财政局、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2023 年武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平县农业农村局 武平县财政局

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

2023 年5 月26 日

2023 年武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保障公众健康,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理”为总体思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监督、回收点依法回收、回收企业集中贮存运输、资源利用单位规范利用处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新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增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有效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2023 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50%以上,预计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34.0 吨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任务分解。 根据2023 年农药减量任务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目标任务,按照2022 年县统计局统计各乡镇(街道)农作物种植面积占70%比例、农药使用量占30%比例进行综合测算,全县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预计34 吨,各乡镇(街道)承担回收处理相应重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详见附件1)。

(二)加强培训指导。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培训指导工作。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指导农药使用者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三)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 至今尚未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的乡镇(街道),在2023 年6 月20 日之前,根据“就近就地、方便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按照相关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1 个,并报武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3)。武平县农业农村局、龙岩市武平生态环境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共同审核商定,并将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名单在武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四)落实回收处理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回收总站要依托农药经营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村级垃圾回收点等开展定期回收工作,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台账;从各农药经营者处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干净不含杂物,用编织袋装好。各乡镇(街道)回收总站要定期将需转移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申报转移处置,武平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好申报工作;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用专门的运输工具运输至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集中焚烧处理,确保回收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违规流向废旧塑料回收市场。信息台帐和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过磅清单将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应依法依规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台账,并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处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数量、重量、来源、利用、处理等信息。

(五)回收结算价格。 乡镇(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与回收站(点)的回收结算支付参考价格按玻璃瓶1.0元/千克、塑料瓶3.0 元/千克、铝箔纸和塑料袋等包装物6.0元/千克结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促管理及执法力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对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回收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

(二)加强部门配合。 2023 年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资金预计45.9 万元,包括回收补助、乡镇(街道)回收总站建设、工人工资、运输、焚烧、其他等费用。县农业农村部门、武平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县财政部门、各乡镇(街道)等配合统筹做好资金筹措,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县城管部门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填埋、焚烧处理给予支持;武平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运输、贮存、处理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三)强化年终考评力度。 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生态环保污染治理、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并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制度,把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是否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作为项目申报和资金下拨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于2023 年12 月10 日前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台帐及武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过磅清单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回收处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评分。

附件:1.2023 年武平县各乡镇(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任务分解表

2.武平县 乡镇(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总站台账

3.武平县乡镇(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

备案表附件1

2 023 年武平县各乡镇(街道)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任务分解表

附件2

武平县 乡镇(街道)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台账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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