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街办〔 2023 〕 35 号
崇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崇安街道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现将《崇安街道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崇安街道办事处2023 年 4 月 28 日
崇安街道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速增长。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极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武安委办〔 2022 〕 51 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不标注 CCC标识、伪造电动自行车证书的违法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办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督促属地电商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属地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杜绝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把好 “ 线上、线下 ” 产品销售质量关。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等单位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 )认真查验电动自行车,严禁为未获 CCC 认证的车辆注册登记。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以乘坐 3 人及以上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为重点,带动查处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常态严管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聚焦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及时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督促居住区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必要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新建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停车棚、停车架、充电桩等设施,满足自然排烟要求;具备条件的建设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合理配置充电插座数量,同步配置定时充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城镇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智能充电点,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确保充电安全。
(五)更换回收环节安全管控。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切实提高梯次产品质量,有效防范使用废旧电芯等从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的行为。加强对收集网点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规范执行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要求,规范执行废铅蓄电池转运管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23 年 4 月开始至 2023 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 2023 年 4 月底前)。 各村居、相关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 2023 年 5 月至 11 月)。 各村居、相关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23 年 12 月)。 各村居、相关单位按照《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 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 )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 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 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各村居、相关单位按照《武夷山市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 LED 、公示栏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督导问责。 街道安办加强本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要加强情况报送。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请各村居、相关单位将细化工作方案及部署开展情况于 4 月25 日前报送街道安办, 2023 年 12 月 28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 4月份起每月 28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
联系电话: 5302129 ,邮箱: cajdb513@163.com 。
附件: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
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