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规〔2023〕1 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邵武市促进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有关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0 日
(此件主动公开)邵武市促进2023 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有关措施
为促进 2023 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根据省工信厅等四部门《促进 2023 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企业增产正向激励。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3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 2000 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 10% 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 500 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1.1‰ 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且纳入 2022 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 1.3‰ 给予奖励。 2023 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含市级上规奖励资金)。以上措施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 万元。对符合省级增产增效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市级增产增效奖励政策,但如企业获得的省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低于市级增产增效奖励金额的,则予以补足差额部分。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停产企业复产奖励。 对 2022 年 12 月份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 2023 年一季度恢复生产(产值同比增长 7% 以上)且纳税的,每家给予 5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支持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 鼓励支持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和规上工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全力推动一季度经济强力开局。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省、市重点工业项目法定放假期间产生的生产性用水、用电费用,给予 10 %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春节期间不停产、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 10% (含)以上且产值超过 5 亿元、 3 亿元、1 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 1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动企业技改升级,加快“机器换工”。 全力支持企业加速技术改造进程,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3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根据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梯度奖励:3500—6000 万元(含)给予 0.5 万元奖励, 6000—8000 万元(含)给予 1 万元奖励, 8000 万元以上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新纳入统计库的 3000 万元以上技改项目,除按上述梯度标准奖励外,再给予每个项目 1 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通过“机器换工”填补用工缺口、实现用工平衡。对实施技改后获得市级技改补助,并有效解决用工缺口 15% 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2 万元“机器换工”补助;对实施技改后获得省级技改补助,并有效解决用工缺口 15% 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 万元“机器换工”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鼓励以商招商,培育产业航母。 积极引导我市企业瞄准世界 500 强企业、央企、中国企业 500 强、民营企业 500 强、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等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大型企业,梳理、收集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力争做好产业补链、强链、延链项目的招商,对于引进上述类型的企业实际投资 5 亿元及以上的大项目,按单个项目实际投资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市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31日。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国家电网公司 “ 电 E 金服 ” 平台申请 “ 电E 贷 ” (含线下) “ 电 E 票 ”“ 电费信用证 ” 用于缴交 2023 年一季度电费,给予 50 %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国网邵武供电公司
七、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对在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每人 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 “ 以老带新 ”“ 以工引工 ” )为我市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含首次在邵武就业),且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类别及人数给予 300-2000 元 / 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开展重点用工情况监测,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多渠道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 500—6000 元 / 人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鼓励企业省外员工节后早返岗。 鼓励春节后企业员工早返岗、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来邵的铁路、汽车客运车票费,在2023 年 1 月 22 日 —2 月 5 日期间的,予以全额补贴; 2 月 6 日—2 月 19 日期间的,按 50% 予以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推动我市企业迈开 “ 走出去 ” 的步伐,开拓新市场。企业参加通过商协会及展务公司等机构组织的境外展会(不含港、澳、台)的,每家(次)补贴 2 万元;参加港、澳、台展会的,每家(次)补贴 1.5 万元;参加国家、本省举办的境内 “ 一带一路 ” 展会,以及列入国家、省、南平及我市其他重点展会的,每家(次)补贴 1 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强化金融服务保障。 鼓励银行机构对产业转型升级领域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对纳入南平市绿色信贷白名单、我市产融合作白名单的规上工业企业, 2023 年一季度的新增贷款,在享受上级贴息补助政策外,按放款日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0% 给予贴息,单户贴息贷款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行邵武支行、邵武银监保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强化企业协调服务。 持续开展 “ 市领导挂点帮扶重点企业 ” 和 “ 机关联企业 ” 活动,帮助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积极组织生产,提前做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排及复工情况跟踪,推动企业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 企业家下午茶、晚餐会 ” 活动,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奋力实现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
责任单位:市工信和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