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综〔2022〕140 号
武平县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 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3 号)精神,根据《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发改价〔2022〕9 号),现就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提升课后服务质效 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自愿原则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应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并告知服务事项,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作息时间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明确服务 项目
服务项目主要分为午托服务、傍晚课后服务和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等三个时段的服务。每个时段的服务课时不超过2课时,超过2 课时的按2 课时计。每个课时的标准时长小学为40 分钟、初中为45 分钟,课间休息均不少于10 分钟。实际时长不足标准课时时长的按比例折算。小学一、二年级可增加一节课后服务,以保证与其他年级同步放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与当地正常上下班时间同步。学校要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实际需求“一校一策”选择课后服务项目,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
1.午托服务。指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时段内提供的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主要采取安排行政值日和教师值日管理的方式维持好学生午休秩序,确保学生能够充分休息。
2.傍晚课后服务。主要指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正常下班时段内开展的课后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空间等。但不得讲授新课、集体补课;二是开展体育、音乐、美术、劳动、阅读、棋类、影视欣赏等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培养爱好特长,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3.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主要指初中学校在学习日晚餐后开展的晚自习辅导,提供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服务。
三、严格收费标准
严格按标准收费,不得增设项目、扩大范围违规收费。
1.傍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2.50 元/生·课时。
2.初中晚自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2 元/生·课时。
3.傍晚课后服务结束后,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收费标准1 元/生·课时。
4.课后服务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按每天小学不超过6课时、初中不超过7 课时计,收费标准4 元/生·课时。
有提供午餐或晚餐的,学校可以代办伙食费,应按照“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由学校完成收支结算工作。严禁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四、规范师资配备
1.课后服务可打破原有班级学生和任课教师的配置,每班每课时(原则上不足30 名学生不单独开班)配置1 名服务教师。按3—6 个班配1 名的弹性要求,根据实际管理需求科学配置教辅人员(含管理岗位人员)。
2.一、二年级增加的一节课后服务,服务教师在原班级任课教师中进行安排,不再配置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
3.午托服务由学校根据参与学生数量合理配置午托服务教师,学生499 人以下的可配置行政和教师各1 人,学生500—999 人可以配置行政1 人、教师2 人,学生1000 人以上的可以配置行政1 人和教师3 人。有提供通学生午餐或晚餐服务的,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按每200 名用餐学生配1 名教师的比例,设置午托用餐服务岗位。
4.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
5. 保安、保洁、校医等保障人员按正常教学时段配备。
五、建立酬劳机制
1.正常教学日的课后服务按每课时不超过60 元标准发放,周末及节假日课后服务按每课时不超过120 元标准发放。
2.正常教学日参与课后服务的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按实际参与课时计入,每人每天不超过2 课时。午托管理岗位按每人每天一课时计入。周末和节假日课后服务教师按实际参与课时计入,管理和教辅人员按正常教学日的要求配备,每人每天按2 课时计入(管理和教辅人员当日同时参与了课后服务任课的,可按实际任课课时计入后,另外增加不超过一课时计入)。
3.保安、保洁课后服务劳务费根据其实际参与天数,按每人每天10 元(周末和节假日每人每天20 元)标准发放。校医、财务人员可在教辅岗位中进行适当安排,发放相应课后服务劳务费。
六、强化组织管理
1.合理设置服务项目。学校要通过公告栏、班级微信群、致家长公开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充分告之每个年级开设的课后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上课老师、上课地点、达成目标等,便于让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课后服务以及参与的服务项目。农村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学生路途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设置课后服务的时长和结束时间。
2.提升课后服务质效。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和领导。要制订实施方案,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涵和形式,突出课后服务育人功能,着力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要制订课后服务“三表”(服务课程安排表、服务教师任课表、服务项目教学计划表),建立每天“三查”制度(查学生考勤登记、巡课记录、安全保障及管理措施)。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工作考评考核制度,并将考评考核结果列入课酬发放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学生和家长需求,及时调整项目设置,更新服务内容。
3.规范收费及使用管理。学习日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可按每月 22 天、每学期4.5 个月计算进行预收),不得跨学期收取;周末课后服务性收费采取按月或按学期据实收取;节假日课后服务性收费按学生参与天数据实收取。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残疾学生、烈士优抚对象子女等困难学生免予收取课后服务费。学生因故休学、转学或连续请假5 天以上的,应按实际参加课后服务天数据实结算退还相应费用。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和支出按财政收支两条线办法管理。课后服务性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相关人员的课酬,可以按最高不超过收费总额5%的比例支出与课后服务直接相关的水费、电费、设施设备修缮添置、食堂后勤人员等费用,不得用于校内场地使用费等其他公用支出。课后服务性收费分期中、期末两次下拔给学校,学校先提出申请,并附发放方案,由计财股审定后再进行下拔。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学校按月统计并公示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节假日托管服务课时数。学期结束后,各校要将本期课后服务、节假日托管服务课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各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检查制度,强化对课后服务设施的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2 年秋季学期起试行。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之前我县课后服务收费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武平县教育局
2022 年12 月19 日抄送:县发改局、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