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人办〔 2022 〕 59 号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政和县加强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调控野猪种群,统筹做好野猪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护发〔 2021 〕 54 号)、《福建省林业局 公安厅 财政厅 农村农业厅印发 < 关于加强野猪种群调控的工作方案 > 的通知》(闽林综〔 2019 〕 1 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政和县加强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政和县加强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方案
2. 政和县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1
政和县加强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野猪种群调控,预防、控制野猪对农作物等的危害,切实维护我县区域生态平衡、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决定在政和县境内开展加强野猪种群调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适时适地适量开展猎捕野猪工作,进一步控制野猪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适量猎捕。 坚持保护优先,严格按照《南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2 年度猎捕野猪限额的批复》(南林动〔 2022 〕 1 号)文件规定野猪猎捕数量开展野猪种群调控专项行动,避免过度捕杀。
(二)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实施。 对受危害较大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猎捕,对一般地区少量猎捕或者暂时不开展猎捕。
(三)坚持注重安全,统筹兼顾。 由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配合,负责落实猎捕队员安全管理培训及猎捕活动常规培训工作,强化参与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采取适当安全措施,严守操作规范,明确猎捕区域及猎捕时期;加强对猎枪和其他猎捕工具的监管,依法核发民用枪持枪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坚持目标导向,精准猎捕。 猎捕过程中只猎捕野猪一种动物,做到精准猎捕,避免误捕误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
三、工作要求
在 10 个乡(镇、街道)开展野猪猎捕活动,着力控制野猪数量密度,探索出一条合法、安全、实用的常规野猪种群调控路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野猪危害。
(一)压实调控责任。 县政府成立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详见附件 2 )。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负责统筹协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和应急制度,做到 “ 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控 ” 。
(二)强化调控力度。 一是 以生猪重要养殖基地、野猪种群数量大、危害农作物较严重的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猎捕野猪活动。但不得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施猎捕活动。 二是 由县林业局落实野猪的网格化监测巡护责任,把护林员落到管理网格,开展常态化巡护;要加强野猪种群数量监测,科学制定野猪年度捕猎量,每年年底报市林业局申请野猪年度猎捕量限额批复后实施。 三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依托 2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常年猎捕野猪的专门队伍,规范开展种群调控猎捕野猪工作。
(三)严防猪瘟传播。 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加强养猪场监督管理,严禁利用家猪与野猪杂交;在野猪分布区,禁止野外散养家猪;对猎捕的野猪进行检疫。县市场监管局对销售环节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在集贸市场销售野猪肉及其制品。严禁从非洲猪瘟疫区调入野猪及其制品。
(四)规范管理措施。 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野外巡护力度,强化巡护监督,密切监测、收集野外野猪活动情况。对发现野猪异常或死亡情况的,要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和畜牧兽医站,并配合畜牧兽医站完成对野猪疑似病例采样送检,做好封锁、检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落实工作。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除发现闯入村庄、居民点的野猪之外,护农狩猎队员暂不得进行其他野外猎捕野猪。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要把做好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统筹推进。 要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野猪种群调控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针对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水平。
(三)加强后勤,落实保障。 要做好后勤保障,将护农猎捕野猪的猎枪弹具购置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猎捕野猪的补助和奖励。
(四)提高认识,严明纪律。 野猪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猪猎捕等相关调控工作要严守保密纪律,密切关注舆情,避免负面影响。
附件 2
政和县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省市林业局有关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其危害的工作部署,落实野猪种群调控和防控工作职责,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和县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郑韶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胜安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 林宗洪 县林业局副局长
叶斌锋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茂康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文华 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
陈湘闽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
叶伟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野猪种群调控和防控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指导等。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张胜安局长兼任,负责对接联系全县野猪种群调控和防控,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以上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其兼任的职务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