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南平市建阳区林业局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
签发人: 丁德有
潭林〔20 22 〕 41 号 黄有盛
南平市建阳区林业局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建阳区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林业站:
为规范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建阳区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建阳区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
实施办法
南平市建阳区林业局 南平市建阳
区财政局
2022 年6 月20 日
建阳区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
项目资金使用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项目建设水平,促进我区竹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 号)要求,结合我区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项目实施内容
第一条 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县补助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乡(镇)街道充分利用当地笋竹资源,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延长笋竹产业链,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促进当地竹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相关的补助,重点包括竹山道路、丰产竹林、笋竹产业园区建设、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发购置、竹旅游竹文化产业融合等。
第二条 支持竹产业原材料林基地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护、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测土配方施肥、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笋竹采运新工艺等方面的补助。
1. 竹山机耕道路建设与维护。新建竹山机耕道建设按项目设计路面宽不小于2.5 米,长度不小于1 公里,路面平整压实,弯度和坡度必须符合竹材安全运输的要求,合理设置错车道,新建竹山机耕道补助10000 元/公里,现有竹山机耕道因水毁严重路面凹陷、溜坡塌方等毁损无法正常通行,需进行路面平整、加宽、降坡、取直等措施的视为机耕道维修。修复竹山机耕道建设补助3000 元/公里。
2. 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竹林喷(滴)灌设施建设新建蓄水池每个容积20 立方米以上,并配套铺设管网1000 米以上,实现喷(滴)灌覆盖面积20 亩以上,省级财政每立方米补助500元。购置抚育采伐运输机械设备予以补助、机械设备品牌、型号必须在农机补助目录内,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采购金额的50%。
3. 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竹林抚育垦复仅限坡度25 度以下的低效竹林开展全面垦复,竹林垦复抚育补助200 元/亩;竹山劈草抚育补助100 元/亩;推广应用新技术竹林培育示范片建设项目补助标准适当提高。
第三条 笋竹精深加工。主要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企业被应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补助的项目建设年限为上一年至当年。
1. 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5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 万元,补助对象为区规模以上企业。
2. 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 新设备购置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单个企业原则上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 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购置设备资金总投入不低于35 万元。
第四条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园区建设。
1. 专业园区建设。支持竹产业专业园区,补助不超过实际支出经费的30%,最高补助不超过100 万元。
2. 竹木产业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促进我区竹木产品的全产业链设计创新和产品研发,提升我区竹产业品牌知名度,补助不超过实际支出经费的30%,可给予不超过100 万元补助。
3. 支持竹产业展示馆建设。支持建设以竹文化、竹科技、竹产业的展览展示,呈现生动丰富的竹子世界的竹展示馆,补助不超过实际支出经费的30%,可给予一次不超过30 万元的补助。
4. 支持竹林旅游。含“竹元素”新获评的森林人家,“三星”级给予5 万元的补助;“四星”级给予10 万元的补助;“五星”级给予15 万元的补助(不重复补助)。
第二章 项目实施程序及验收方法
第五条 申报流程。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区林业局提出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审核同意,省林业局评审通过后,项目资金审批按潭政综〔2018〕80 号文件执行。
第六条 项目验收。1.项目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区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材料的整理订装。2.验收时间在项目建设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3.区林业局收到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后,由区林业局及时组织相关股室验收。
第七条 验收内容。
一、竹产业原材料基地建设
1. 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
实施方案要求;
2. 建设工程量;
3. 抚育、采伐、运输机械设备实物及相关票据。
二、笋竹精深加工、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园区建设
1. 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方案要求;
2. 项目实施附件:申请验收报告、相关合同(设备购买合同等)、实施单位征信报告、承诺书、第三方审计报告、发票复印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进账流水单)等。
第八条 验收方法。现场实物清点、现场测量、现场查验相关材料。
第九条 验收成果。区林业局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分析、项目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十条 资金拨付。根据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给予资金补助;不合格的项目,一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助。补助资金采用直付方式到建设单位。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林业局、财政局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说明:
1. 竹林认证:指开展竹林可持续经营认证(FSC)并获得认证证书。
2. 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
新技术研发: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发展成的各种新的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或者在原有技术上的改进与革新,是一种发明专利。
新产品研发: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是企业向市场提供的过去没有生产过的产品,并且通过专门认证及通过新产品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新产品。
新设备研发:新设备的研制和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