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政办规〔2022〕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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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政办规〔2022〕4 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旅 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邵武市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武市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完善旅游要素,促进我市旅游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盘活城乡闲置资源,推动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文旅部《 “ 十四五 ” 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丰富、文化深厚、生态良好的优势,提供丰富优质的文旅产品,把绿水青山更好地转化为金山银山,为持续打响 “ 邵武是个好地方 ” 城市名片,全方位推进邵武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 4 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 ㎡ , 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到 2025 年,实现全市旅游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全面提升,力争超过 50 家,推出一批精品旅游民宿,争创星级旅游民宿,提高我市旅游业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旅游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的旅游民宿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 ),负责协调处理全市旅游民宿发展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 负责牵头制定星级旅游民宿相关服务标准,指导开展星级旅游民宿经营管理业务培训,统筹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旅游民宿产品推介活动,定期更新、发布旅游民宿名录。

公安机关 负责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民宿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财政部门 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执行、监管及绩效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牵头指导和推动制定旅游民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和旅游民宿的房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负责服务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系统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旅游民宿的登记备案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旅游民宿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消费维权及其他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旅游民宿卫生监督管理,做好旅游民宿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审查;加强对旅游民宿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农业农村、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旅游民宿经营的相关指导和监督工作。

旅游民宿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负责民宿日常巡查工作,协助做好辖区范围内旅游民宿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发现辖区内旅游民宿未依法登记的,应当督促、引导旅游民宿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发现旅游民宿经营者无照经营或者存在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鼓励扶持政策

(一)加强用地保障。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结合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布局与建设,有序盘活农村闲置房。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旅游民宿投资运营,探索农户自主经营、 “ 公司 + 农户 ” 、 “ 合作社 + 农户 ” 、 “ 公司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农户 ”等组织模式依法使用发展旅游民宿。

(二)加大政策倾斜。 对规划旅游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在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要实行倾斜政策,着力推动农电线路改造、智慧旅游和智慧乡村建设。着力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努力提高通达性、安全性和便利性。休闲农业、美丽乡村、乡村旅游等项目资金向旅游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倾斜。各级采购单位可在会议、培训和职工疗养采购项目中依法依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旅游民宿住宿。

(三)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旅游民宿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发展民宿业,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区域,加强旅游民宿项目包装整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

(四)加强人才支撑。 支持优秀人才返乡参与旅游民宿创业,鼓励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加大民宿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民宿业发展研究、业务指导和智力支持,依托职业院校等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民宿管理和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民宿从业队伍。

(五)加强舆论宣传。 鼓励旅游民宿品牌化发展。大力开展民宿业发展政策、发展经验和发展典型的宣传,加强民宿业发展舆论引导,营造民宿业发展良好社会环境。鼓励旅游民宿经营者依托市级以上(含市级)的知名媒介(如抖音、微博、微信、头条、百度等)展示推广旅游民宿,培育旅游民宿精品。

(六)加大资金扶持。 经市旅游民宿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旅游民宿给予资金扶持。鼓励旅游民宿开展在线销售。根据国内主要 OTA 在线旅行商销售平台上一年度的销售记录证明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经市旅游民宿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每间旅游民宿年平均入住达 100 晚,年住宿营业额达 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3 万元的奖励;每间旅游民宿年平均入住达 100 晚,年住宿营业额达 30 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奖励。鼓励旅游民宿开展星级评定。对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LB/T065-2019 )标准被评定为丙级、乙级、甲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 5 万元、 15 万元、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民宿不能因经营者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变更重复申报奖励补助。通过升级评定的给予补差奖励。该项资金从旅游发展基金中列支。

五、其他

(一) 本意见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意见施行前已经开展旅游民宿经营的,应当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 180 日内依照本意见有关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或重新申请旅游民宿登记。

(三)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由邵武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邵武市旅游民宿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邵武市旅游民宿经营申报表附件1

邵武市旅游民宿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炜华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叶长贤 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组 员:谢如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生水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文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费翔 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文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春霞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官菊芳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冬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文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高奎 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王 晔 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副局长附件2

邵武市旅游民宿经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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