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 涵江公安分局关于印发涵江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涵应急〔2021〕2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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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 涵江公安分局 文件

涵应急〔2021〕28 号

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 涵江公安分局

关于印发涵江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

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派出所: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53 号)、《福建省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闽应急〔2021〕89 号)、《莆田市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莆应急〔2021〕105 号)要求,现将《涵江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 涵江公安分局

2021 年12 月2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涵江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

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以下统称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假证危害,维护正常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莆田市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莆应急〔2021〕105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2021 年12 月起至2022 年6 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对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假冒政府网站、持有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人员和企业进行坚决查处,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区应急局和公安分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区应急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区应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公安分局有关业务科室相关人员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立在区应急局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公安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抓好这次专项行动。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工作职责。 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尽快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机关工作职责。 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21 年12 月)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会同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于2021 年12 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21 年12 月至2022 年4 月)

1.自查自改。 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网址http://cx.mem.gov.cn)核验证书真伪,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及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2.专项执法。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必须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不得以行政处罚“一罚了之”。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

公安机关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的不法分子,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公安机关每月1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月报表(见附件)。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三)总结阶段(2022 年5 月-6 月)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公安机关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2 年5 月10 日前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络人及电话:区应急局执法大队,方志国3366318;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陈帆13808582332;邮箱:3360388@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要充分认识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潜在重大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利用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在线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提供虚假信息查询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坚持“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对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协调联动,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公安机关要配齐配强专项行动力量,充分发挥协调联通、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强沟通合作和区域间协调配合,建立协调联动和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常态打击。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公安机关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研究依托公安机关区域情报搜集中心,实施常态化打假,对于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尚未结案的,要持续跟进,确保不结案、不收官,坚决遏制假证危害。

(五)强化宣传警示,畅通举报通道。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安监站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和假证危害等宣传,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举报热线,利用好政府部门网站、微信等窗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线索。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报上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同时对外曝光宣传,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涵江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

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

涵江区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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