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 州 市 财 政 局
漳工信装备〔2021〕205 号
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 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21-2023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1 年12 月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
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 年)
根据《福建省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 年)》(闽工信联法规〔2021〕87 号)精神,为推进我市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海上漳州”建设目标,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装备研制能力为重点,坚持龙头引领、示范带动和全产业链发展,坚持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夯实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础,加强电动船舶、深海养殖装备等新产品研发,全面提升生产和管理能力,加快实现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发展壮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发展游轮游艇、电动船舶、新型高性能远洋渔船等高技术船舶产品。加快传统船舶产业向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形成船舶修造、关键零部件供应和整船技术服务的船舶产业链体系。加快配套深远海海上风力发电开发,引进风机、大叶片、电器设备制造、海工机械、海工关键铸锻件、海洋工程平台、水下作业装备等产业,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培育若干个船舶和海工装备、风电装备龙头企业,以优势企业带动产业链发展,提升竞争力。力争至2023 年底,全市规模以上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产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规模工业年均增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修造船业可持续发展。
1、完善产业布局。 持续打造厦漳湾船舶修造船业集群,推动龙海、漳浦等地修造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布局完善海上风电等海洋产业配套港口、码头等设施。将漳浦、东山、漳州开发区、诏安分别打造成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日常运维基地、产研融合中心、制造展望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沿海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不再逐一列出 )
2、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支持造船企业对接科研院所、高校,加强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究开发,加快现代造船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高市场竞争力。指导修造船企业提升船舶修造质量,支持企业深入开展两化融合、机器换工等项目,逐步实现设计、建造、管理与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降本增效。支持我市造船企业承接海事、港口等公务船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船企融资成本,提升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地方金融管理局,漳州海事局,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银保监局 )
3、完善修造船产业体系。 支持我市船舶修理企业不断提升船舶修理技术,加强修船技术研究,增强大型船舶、特种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修理和改装能力,逐步实现修船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支持船舶企业兼并重组,培育龙头企业。加快船舶修造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开发高附加值和特种工程船等具有高端科技含量的船舶,支持神舟造船、毅宏游艇等企业开发中高端游艇及管件零部件,大力发展衍生产业,培育游艇配套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 )
(二)推动电动船舶创新发展。
鼓励我市船舶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能源电动船舶的研究,开展电动船舶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国安、毅宏游艇等我市造船企业承接电动船舶项目。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打通技术路线,覆盖全产业链全过程,打造兼具经济性、安全性、实用性的电动船舶及其关键配套设施设备产业体系,加快电动船舶码头及充换电等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鼓励和引导本地区专业设备生产企业,转向电动船舶产品生产或兼营,促进电动船舶配套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
(三)推动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壮大。
1、加快传统海工装备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既有海洋工程装备生产经验和技术优势,及时总结、合理创新,紧随行业发展趋势,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打造漳浦县深远海装备制造产业园和漳州开发区海工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全面服务“海上漳州”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
2、拓展海上风电产业。 依托大型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以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和市场驱动为手段,推进在规划设计、核心技术研发、关键装备实验检测、施工组织实施、母港基地建设及运维数据中心等布局,打造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创新高地。吸引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来漳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等项目,引进整机、发电机、叶片、变流器、齿轮箱、轴承、电缆等配套零部件企业,着重完善产业链条,打造海上风电涉及研发、生产制造、检测试验、工程运维的全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 )
3、培育深远海养殖装备产业。 鼓励船舶建造企业研制以高附加值鱼种为主要养殖产品的养殖装备,重点推广大型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和养殖工船建造,探索集养殖、旅游、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平台研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攻关,着重提升养殖装备安全性能和抗风浪能力,不断提高深海渔业养殖装备的可靠性和经济性。支持大型智能化深远海养殖装备应用推广,结合漳州外海浅滩风力资源开发,加快发展海上养殖平台,实现海域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海洋渔业局、科技局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工信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作,加快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直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集中力量,主动作为,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抓好三年工作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共同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漳州海事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资金对电动船舶研发给予支持。支持符合要求的高技术船舶和深海养殖装备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按相应政策对装备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给予补助。支持制造电动船舶的企业申报省电动船舶示范应用政策奖励;对开展电池租赁业务、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按《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闽工信法规〔2020〕99 号)相应政策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 )
(三)强化正向激励。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发展工作专班组对工作成效明显、经验做法典型的单位给予表扬推广、资金政策倾斜等正向激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漳州海事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