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办〔2021〕65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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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政办〔2021〕65 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2 月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 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2 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 年农村政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1〕100 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 年漳州市农村政策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力争在2023 年底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更加有力,促进家庭农场数量较快增长,家庭农场示范片或集聚区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多元化、发展模式多样化,使家庭农场成为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巩固提升,为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奠定基础。到2023年底前,全县新增注册家庭农场250 家,培育新增县以上(含县级)示范场40 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家庭农场发展。 各乡镇要依托当地产业特色、优势资源,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要把符合条件和具有发展潜力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化农业经营户列为培育重点,指导其注册家庭农场,推动家庭农场快速发展。以乡镇为单位,每年新增注册家庭农场不少于行政村数,家庭农场示范片或集聚区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做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 采取“省市县分级培训、分级负责”的办法,及时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参加省、市两级培训。县级依托涉农学校分期分批对其他家庭农场主开展培训,着力培育一批有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懂政策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全面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分批推荐选送接受“四免一补”三年非全日制涉农高等职业教育。

(三)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 按照“自愿申报、逐级审核、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动态管理”的原则,实施省、市、县三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联创制度。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属地培育原则,每年新培育不少于1 家的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四)增强家庭农场带动能力。 鼓励家庭农场通过示范辐射、技术指导、代耕代种等带动小农户运用绿色发展新模式、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应用先进实用新技术,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支持家庭农场通过代购代销、品牌共享等,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生产、持续增收。

(五)提升辅导服务能力。 县、乡两级要建立一支懂政策、重实践、讲奉献的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按照县级5-10 名、每个乡镇1-2 名的标准选聘配齐辅导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聘任。遵循“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工作原则,采取巡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等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1 年12 月)。 制定完善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相关保障配套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12 月至2023 年9 月)。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完成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 年10 月至2023 年12 月)。 对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详见附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政策制定、落实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专栏节目、专题报道、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的目标要求以及发展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考核机制。 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活动纳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年底将按照省、市对家庭农场绩效考评的要求,组织对乡镇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情况进行考评。

附件: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及成员单位职责附件

诏安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三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张贤妹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毅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惠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林惠娜 县发改局局长

林 海 县财政局局长

张佳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梦晖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云波 县林业局局长

朱财武 县海洋渔业局局长

谢小明 县供销联社主任

石文城 县税务局局长

黄俊超 人民银行诏安县支行行长

胡招镇 诏安银保监组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由吴少荣(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林华钦(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摸底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进行创建工作总结。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填报、完善相关登记注册申请资料,为家庭农场提供优质的登记注册服务。指导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填写年度报表;做好和各相关部门家庭农场数据信息共享。

县税务局:负责整理提供家庭农场税务登记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供销联社、人民银行诏安县支行、诏安银保监组等单位: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负责落实家庭农场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建设仓储、烘干、分拣包装、保鲜冷藏等用地需求,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加强金融保险服务。

县融媒体中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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