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 2021 〕 78 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
龙岩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中华慈善总会批准,龙岩市成为福建省首家“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以下简称“幸福家园”工程)试点地级市,为开展好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幸福家园”工程是中华慈善总会与全国各省市慈善会共同发起、实施的具有平台性质的网络慈善项目,与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公益宝”合作,实现社会慈善资源的互联互动。为基层行政村和社区(以下简称“村社”)设立可以独立筹款的互助基金,通过网络开展定向慈善公益募捐,助力基层村社链接社会资源、募集慈善资金、管理与服务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提供重要支撑,实现慈善公益服务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所有村社的慈善捐赠爱心档案系统、慈善项目库、慈善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慈善文化传播平台和资源整合平台,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实施步骤
按照全国“幸福家园”工程“三步走”的总体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探索试点阶段( 2022 年 6 月前)
开展方案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每个县(市、区)选 5 ~ 6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选 1 ~ 2 个村社进行试点,并选定试点村社,举行“幸福家园”工程启动仪式。指导试点村社开展培训,探索“幸福家园”工程推广方法,签署合作协议。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二)稳步推广阶段( 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
在巩固“幸福家园”工程试点成果的同时,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分别确定一批“幸福家园”工程实施村社,实现顺利启动和正常运作,为“幸福家园”工程普及做好准备和基础性工作。
(三)全面施行阶段( 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巩固和发展前两阶段成果,完成村社层面的全面培训,加强总结调度和交流协调,推动“幸福家园”工程全面实施,实现全市基层全普及、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幸福家园”工程顺利实施,结合龙岩实际,建立“六项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协调机制
成立龙岩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从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积极支持基层村社及慈善组织,推动“幸福家园”工程的试点、推广,促进稳步实施和实现全域普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确定专人专责,加强调研、指导、服务和监督。
(二)强化典型引领,建立交流推广机制
每年在“幸福家园”工程实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经验做法。结合创建全国“幸福家园”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市、示范县和示范村社,选择组织健全、有执行力、工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慈善总会和基层村社作为“幸福家园”工程实施典型进行培育,及时申报省级以上的示范典型。为实际效果突出的基层村社、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团体,颁发牌匾和证书,组织系列宣传和通报表扬。适时组织推介宣讲活动,聘请实施效果好的村社负责人巡回宣讲,带动更多村社积极参与和规范运作。
(三)提升专业能力,建立培训辅导机制
加强业务培训和过程指导,引导村社规范高效使用“幸福家园”平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邀请中华慈善总会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对面培训,组织视频授课,进行线上咨询交流。协调平台支持方“公益宝”派出专业人员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幸福家园”工程实施。市慈善总会结合实际,编印“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工作手册》《操作指南》等学习参考资料。
(四)集中优势力量,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加强对村社的具体指导,做好策划包装,选准、选好本地区的慈善公益项目,争取更多的慈善公益募捐和配捐。落实好基层村社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充分调动村社和居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市、县两级慈善组织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和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福建省慈善总会的配捐支持。市慈善总会根据实际情况,一项目一议,为村社募捐提供配捐资金。配捐资金将主要用于困难群体救助、基础设施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环境优化提升、志愿服务关爱、公共卫生整治等具体公共公益项目,体现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切实帮助村社解决实际问题。
(五)坚持多维互动,建立互助宣传机制
发挥慈善宣传工作优势,重视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引导媒体积极关注和参与“幸福家园”工程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与部门、商会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企业组织的联系,借助各类年会、工作会议、公众号等平台和宣传机会,推介“幸福家园”工程慈善公益项目,引导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回报家乡、奉献社会。充分利用地域特色优势和乡情民情,通过网络吸引更大范围、更多人群对本村社扶贫救助慈善公益项目的关注和支持。鼓励村社通过“幸福家园”工程平台上的“工程反馈”“村社发布”等栏目,宣传精准扶贫救助的成果和家乡建设成就,褒扬爱心捐赠单位和爱心人士,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幸福家园”建设的浓厚氛围。建立意见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反馈对平台的优化建议,协助提升平台的用户体验。
(六)坚持稳妥规范,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利用信息技术和规范性程序,强化慈善资金监管,落实发起筹款项目由村社监管委员会民主决策,项目用款申请由社区监管委员会票决,项目筹款的使用结果通过平台进行反馈等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对区域内筹款项目的网络巡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重视平台上的群众投诉,及时进行回应,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坚持日常工作汇报沟通机制,加强与民政、网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3 日(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