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城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青城政发〔2023〕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区政府决定,将《城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青城政发〔2018〕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6月14日。登记号为CYDR-2023-0010001。
附件:《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