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中富德林华府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菏发改价格〔2023〕6号
牡丹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牡丹区中富德林华府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文件规定,结合菏泽实际,经对中富德林华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进行调查测算,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中富德林华府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基准标准为:主房为 6元/平方米·月,储藏室为1.9元/平方米·月。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实施租赁的单位可根据住房的朝向、楼层等具体情况在基准租金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
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维修费用以及空置期间的物业费用。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租金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