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期执行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22〕15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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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延期执行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潍发改价格〔2022〕159号

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区发改局、交通局,高新区、保税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
为加强巡游出租车行业收费管理,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经研究决定,延期执行《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9〕221 号),重新登记、编号、公布施行。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如下:
一、运价标准
计价单位为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一)基本运价
1.起租费:8元/3公里;
2.车公里租费:3公里以上按公里计价,每公里1.8元。
(二)特殊运价
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应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计时收取。累计每满3分钟加收1公里租费,不满3分钟不收。
2.空驶费。运行里程超出7公里的部分加收空驶费。其中,7(不含)至25公里(含)区间,车公里租费加收50%,即每公里2.7元;25(不含)至100公里(含)区间,车公里租费加收75%,即每公里3.15元;100公里以上部分,车公里租费加收100%,即每公里3.6元。
3.夜间收费:22时至次日5时运价加收20%。
二、相关要求
(一)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按规定明码标价、使用合格计价器、出具票据,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强行拼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升文明服务质量,对乘客提出的行驶路线、收费明细等疑问耐心解释,维护行业和城市良好形象。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9〕221 号)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废止。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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