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花府报备〔2025〕1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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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航空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构建“ 12635 ”现代产业体系,立足 “ 空铁枢纽 ” 区位优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花都区促进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拟通过三年的政策扶持,推进我区航空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一)招商工作新的形势需要。 2024 年,国家先后出台国办发〔 2024 〕 28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 年 3 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共同构成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政策框架。在市场准入与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生产经营成本干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财税优惠限制、用地优惠规范、资源环境约束、举债招商禁止待方面作出相关规定。从招商的角度来讲,不得以“一企一策”的形式来推进项目招商,只能是通过普惠性的产业政策来引导重点产业发展。

(二)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产业发展的需要。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产业被列入我区“ 12635 ”现代产业体系 6 大主导产业之一,产业专班设在区空港委,为了推进产业发展,区空港委于2024 年 10 月出台了《花都区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对低空经济发展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在航空产业方面,区空港委于 2023 年 2 月制定出台了《花都区促进航空货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针对航空货运业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这份政策部分内容需要整改。利用此次整改契机,同时也是航空产业发展需要,草拟制定面对航空产业的扶持政策,政策的覆盖面更宽,更加结合当前我区临空产业发展需要及招商引资需要。

(三) 2025 年 3 月,设立了以起草单位主要领导编制小组,小组共收集整理了上海市、天津市、成都东部新区、成都双流、北京顺义、广州市、广州南沙、广州黄埔等地方政策 20 余份,采用座谈交流、对接沟通等方式征集了国航、深航、海航、南航食品、 GAMECO 、机场股份、广州城规院等重点企业及专业机构建议,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拓展思路,确保制定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征求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在公平合法前提下确保政策接地气、真落实。

二、特色亮点

一是《若干措施》政策内容涉及航空客运、航空货运、飞机维修及制造、航空培训、机场服务、航空食品等全产业链条;

二是每条资金政策相对应重点项目的招商落户奖励措施;

三是对存量航空客运企业运力达标及增量给予奖励;

四是支持白云机场在花都区发展,设立对机场航站区年度营业达标补贴;

五是支持广州航空餐饮企业做强做大,将花都美食通过航空配餐渠道推向全球,给予航空食品营收达产奖及总部奖励;

六是支持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临空相关产业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为科创研发型企业提供配套用地及生产厂房等研发条件。

三、起草依据

一是2020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 (发改基础〔2020〕1319 号)

二是2024 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 《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 》 民航发〔2024〕28 号

三是2024 年广州空港委印发了《广州市促进航空运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空港规字〔2024〕1 号)。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支持航空客运产业发展、支持航空货运产业发展、支持航空维修及制造产业发展、支持航空培训产业发展、支持机场运营服务业及航空食品产业发展、支持保税创新业态发展、支持航空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建设、支持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发展、加强航空产业人才引育等 9 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其中涉及资金补贴 5 条,分别为:支持航空客运产业发展、支持航空货运产业发展、支持航空维修及制造产业发展、支持航空培训产业发展、支持机场运营服务业及航空食品产业发展。

四、 起草程序

2025 年3 月,区空港委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开始按照以下程序牵头起草《若干措施》。

1.调研起草。设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的编制小组。小组共收集整理了上海市、天津市、成都东部新区、成都双流、北京顺义、广州市、广州南沙、广州黄埔等地方政策20 余份,采用座谈交流、对接沟通等方式征集了国航、深航、海航、南航食品、GAMECO、机场股份、广州城规院等重点企业及专业机构建议,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拓展思路,确保制定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2.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区空港委于2025 年5 月12 日、5 月18 日、7 月16 日通过内网先后三次征求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等18 个相关单位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6 条,其中采纳11 条,不采纳2 条(第一次征求意见),部分采纳3 条(并与区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2025 年6 月11 日至6 月19 日通过区空港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4.专家论证。2025 年7 月22 日,区空港委组织召开了《若干措施》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组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春秋航空广州基地的专家组成,并提出4 点意见,区空港委对专家组提出的修改建议全部采纳,并进行了修订完善。

5.风险评估。2025 年7 月28 日,经风险评估分析,《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合法性风险、合理性风险及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较小,并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

6.公平竞争审查。2025 年7 月28 日,经区空港委评估审查,《若干措施》未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并填写了《公平竞争审查表》。

7.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2025 年7 月28 日,区空港委法制机构对《若干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查通过。

8.主任办公会议审核。2025 年7 月29 日区空港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9.廉洁性评估。2025 年8 月4 日,经区空港委相关科室评估审查,《若干措施》无廉洁性风险,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并填写了《廉洁性评估表》

10.公平竞争审查会审。2025 年8 月6 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请会同公平竞争审查,8 月12 日收到无意见回复函。

11.合法性审查。2025 年8 月12 日,区空港委将《若干措施》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8 月20 日,收到区司法局出具的《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其反馈的8 条意见已全部采纳。

12.区政府集体审议。2025 年9 月25 日,《若干措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0 月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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