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南农规字〔2025〕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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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

展扶持办法》的起草说明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起草单位就《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包括支持粮油生产、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品牌创建、支持贷款贴息、支持扩大宣传、支持土地流转等八个方面 , 共 18 项奖补措施。

创新内容:在支持种业发展方面,加强种业“引进来、发展优、销得好”等种业全产业链发展,给予畜禽新品种、水产新品种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全方位引领种业高质量发展;在支持宠物行业发展方面,落实《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市率先制定关于宠物行业科技创新的补助政策,鼓励引进国内外宠物血统鉴证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全省率先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奖励,对获得农业技术推广奖的集体或个人给予支持,对农业创新项目、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给予补助。

预期效果:平均每年预算约 5500 万元,将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南沙区农业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合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起草依据

2021 年实施了《南沙区现代农业增量提质若干措施》,覆盖面较广、扶持力度较大,对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我区农业总产值连续四年位列全市第一。至 2024 年10 月,《南沙区现代农业增量提质若干措施》有效期满,需要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措施。

为保持政策的有效延续,在总结我区前期农业产业化有效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我局特制定《扶持办法》。相关上位文件包括:

1. 国家层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

2. 市层面出台《 2024 年广州市全面推进 “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要点》。

3. 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支持南繁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有关政策文件。

三、起草程序

我局于 2024 年 3 月开始按照以下程序起草了《扶持办法》:

1. 调研起草: 2024 年 3 月 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调研评估我区行政管理情况; 2024 年 3 月 25 日,通过调研评估方式了解其他先进城市行政管理情况,起草《扶持办法》及其解读材料,充分论证其合法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2. 征求单位意见: 2024 年 4 月 4 日就《南沙区现代农业增量提质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经研究,我局将《南沙区现代农业增量提质若干措施》政策名称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6 月 6 日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共收到 37 条意见,采纳 31 条,不采纳 6 条,不采纳的意见均进行说明。 2024年 6 月 7 日、 7 月 8 日两次就《南沙区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共收到 17 条意见,采纳 13 条,不采纳 4 条,不采纳的意见均进行说明。我局按照各单位意见,在目前财政收支 “ 紧平衡 ” 态势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为贯彻落实 “ 过紧日子 ” 要求,不再单独出台种业扶持政策,将《南沙区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形成 “ 第四条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 具体内容,并入《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共收到 27 条意见,采纳 18 条,不采纳 4 条,部分采纳 5 条,不采纳和部分采纳的意见均进行说明。详见《扶持办法各单位意见汇总表》。

3.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起草单位于 2024 年 6 月 6 日至2024 年 7 月 6 日将《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官网(网址:https://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36804 )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 3 条意见,全部采纳; 7 月 9 日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意见采纳情况发布通告。详见《行业、企业、公众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2024 年 6 月 6 日,起草单位组织征求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代表意见,共收到 10 条意见,采纳 2 条,不采纳 8 条,不采纳的意见已向企业说明。

起草单位于 7 月 5 日至 8 月 5 日,将《南沙区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通过官网(网址:https://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mobile/37409 )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 2 条意见,全部采纳; 9 月 10 日在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意见采纳情况发布通告。 7 月 8 日征求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代表意见,共收到 1 条意见,采纳 1 条。

4. 其他程序: 2024 年 12 月 9 日,经我局业务机构评估,法制机构审查,负责人同意,《扶持办法》无廉洁性风险,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详见制度廉洁性评估表、公平竞争审查表。

5. 起草单位集体审议: 2024 年 12 月 2 日,我局召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扶持办法(送审稿)》,详见《南沙区农业农村局会议纪要》(穗南农会纪〔 2024 〕 33 号)。

6. 合法性审核: 2024 年 12 月 9 日,我局委托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对《扶持办法(修订稿)》进行合法性审核,最终审核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制定权限和制定内容具有合法性,详见部门合法性审核意见及法律意见书。

7. 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12 月 10 日我局将《扶持办法(送审稿)》提请区司法局审查, 12 月 27 日,区司法局对《扶持办法(送审稿)》出具审查意见,共计提出三条审查意见,我局修改并完善了《扶持办法(送审稿)》。

8.2025 年 1 月 20 日,通过谢伟副书记主持政策协调专项小组审议,我局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扶持办法(送审稿)》。

9.2025 年 2 月 17 日,通过四届区政府第 75 次常务会议审议,我局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扶持办法》。

10. 起草单位印发发布: 2025 年 2 月 18 日,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我局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25 年 2 月 19 日将《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上传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并同步纸质印发并网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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