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湾区
关于进一步支持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六条
措施〉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023 年 2 月 22 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2023 〕 14号)。根据会议精神,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牵头起草了《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湾区关于进一步支持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六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六条措施》),现就《六条措施》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效益好、改造难度小的项目逐步消化,原有政策红利逐步减弱,目前正面临规划难统筹、资金难筹措、收益分配难协调、历史遗留问题难处理等问题。截至 2022 年底,珠海市已供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112km² ,其中低效工业用地(不含批而未供用地)面积为 42km² 。
2023 年 2 月 1 日,珠海市召开关于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志豪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副市长胡新天、覃春参会。会议决策内容主要包括:赋予区级更大自主决策权、建立区领导包案和专班制、坚决遏制低效土地增量、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各区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加快推进盘活处置低效用地工作。
二、制定依据
《关于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2023 〕 14 号)。
三、制定过程
2023 年 4 月 19 日,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起草了《金湾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土地使用权人盘活闲置低效产业用地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在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上进行了公布。
2023 年 6 月,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在广泛征询区相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形成《金湾区关于进一步支持盘活历史低效产业用地的八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湾区人民政府召开了研究盘活低效产业用地专题会议,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根据会议要求对上述文稿进行修改完善。
2023 年 7 月,区政府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询〈金湾区关于进一步支持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八条措施〉意见的函》。 2023 年 11 月 22 日,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组织金湾区存在动竣工违约情形的企业进行座谈会,听取相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 2 月 27 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金湾区盘活闲置低效产业用地有关措施。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六条措施》,并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征求区内各相关单位意见,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挂网征求公众意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外聘法律顾问对《六条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5 月 7 日,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内部法制机构对《六条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5 月21 日,区司法局对《六条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6 月 6 日,经五届金湾区政府第 70 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六条措施》。
2024 年 6 月 25 日,《六条措施》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加快建设
以建设结果为导向,促进土地使用权人按期竣工。
(二)合理调整违约金比例
针对违约金过高的情况,将违约金计收比例由目前的 1‰ 每日下调为 0.3‰ 每日。
(三)合理计收动竣工违约金
明确土地同时涉及动竣工违约的不重复计收。
(四)鼓励低效产业有序退出
合理处置低效用地违约情况,引导低效用地土地使用权人退回土地。
(五)支持通过司法途径盘活土地
明确法院裁定用地处置措施,支持产权转让后新的土地使用权人盘活用地。
(六)支持“腾笼换鸟”
重新约定用地的动竣工期限,支持引进新项目盘活历史低效用地。
(七)其他
明确《六条措施》的适用范围、不一致情况处理方式、实施期限及解释主体。
五、《六条措施》的可行性、合法性评估
(一)《六条措施》具备可行性
《六条措施》系参照《佛山市高明区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金湾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六条措施》主要通过附条件减免违约金,减轻了土地使用权人的负担,增强了已涉及动竣工违约的土地使用权人加快建设盘活土地的积极性,符合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盘活低效产业用地的现实需求,能有效响应和处理金湾区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情况,内容合理,具备可行性。
(二)《六条措施》具有合法性
1 .制定主体和权限合法。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六条措施》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牵头起草,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未超越权限,未与上位法冲突,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要求。
2 .制定程序合法。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对《六条措施》的制定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对实施后预期效果和影响进行了评估。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多次发文征求各相关部门及局相关科室意见,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此外,《六条措施》已履行法律顾问审核、内部法制机构审核、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区司法局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
3 .内容合法适当。《六条措施》内容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结合金湾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调整,能有效处理金湾区当前面临的问题,内容合理适当。
六、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
向区各相关部门及市自然资源局共征求意见 8 次,并对部门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及修改完善。具体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6 各单位意见采纳情况表。
七、《六条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影响
《六条措施》将有效鼓励土地使用权人加快建设,促进低效用地尽快达标,推动低效产业有序退出,达到盘活低效用地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