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穗金管规字〔2024〕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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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起草说明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现就《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广州金融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大对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广州金融 “ 三中心、一标杆、一高地 ” 建设。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规〔 2023 〕 6 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延续设立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安排奖励补贴支出预算资金。《若干措施》措施已于 2023 年 12 月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 5 年,而原《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金融规〔 2019 〕 1 号)将于 2024 年 5 月到期,为做好政策衔接安排,同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 2020 〕12 号,以下简称《市级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开始计划对原有《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本《管理办法(修订)》。

二、制定过程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通过收集对比我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出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若干措施》和《市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起草《管理办法(修订)》有关内容。此外,结合《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对 2019 — 2022 年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结果,优化完善《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内容。

(二)广泛征求意见。 我局从 2023 年 12 月开始启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因管理办法仅涉及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审核管理、监督评价等内容,除市财政局外,涉及其他单位的工作职责较少,因此共向市相关部门等 8 家单位征求了两轮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了修改完善,所有意见均已采纳或与意见提出单位达成一致,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2日,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收集意见均已采纳,同时采纳情况也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开反馈。

(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2024 年 4 月 3 日,根据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要求,提交我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阶段,也已同步向市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并根据审查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开展本部门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 2024 年3-4 月,按照规定分别在公开征求意见前和提交室务会(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我局有“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工作委员会”“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3 块牌子,原行政性质的“局长办公会”相应改为“室务会”)审议前,将《管理办法(修订)》提交我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提请室务会集体审议。 局按照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后, 2024 年 4 月 15 日,经我局室务会审议,已原则同意文稿内容,并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拟报送市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4 月 22 日,根据室务会审议意见修改后,我局正式将《管理办法(修订)》报送市司法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七)报送市政府审定。 2024 年 5 月 9 日,根据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我局将《管理办法(修订)》正式报送市政府审定。 2024 年 5 月 25 日,经市领导审定,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管理办法(修订)》。

(八)正式印发《管理办法(修订)》。 2024 年 5 月 30 日,经我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我局将《管理办法(修订)》上传政策文件库领取统一编号, 2024 年 5 月 31 日,《管理办法(修订)》正式盖章印发。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修订)》正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共二十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总则,共 5 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以及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财政局、申报人和第三方机构的职责。第二部分是使用范围,共 1 条,主要是根据《若干措施》明确专项资金适用的范围,以便做好政策衔接。第三部分是项目管理,共 7 条,规定了对申报人的要求,对申报项目需满足的基本要求,申报材料审核的程序,编制预算和办理拨付的要求。第四部分是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共 5 条,规定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监督职责和责任追究。第五部分是信息公开,共 1 条,除涉及保密要求不予公开外,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相关信息均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六部分是附则,共 1 条,主要是做好《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衔接,并明确有效期为 5 年。

四、主要特点

(一)工作重点突出。 《管理办法(修订)》紧跟我市《市级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特点,突出明确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管理、监督评价等要求,同时学习其他市直部门经验,合理优化公示时间,缩短审核拨付周期。

(二)措施操作性强。 《管理办法(修订)》在多年实践操作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市财政部门和政数部门关于线上申报办理有关要求,明确线上化审核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申报人申请专项资金的便利度。

(三)明确责任分工。 《管理办法(修订)》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明确提出申报人和第三方机构职责要求,特别对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统计、完善内控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助于做好对申报人的跟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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