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
办法》起草说明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第十二条的规定,起草单位就《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主要规范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共计七章二十六条。
创新内容:如文件第八条第四款、第九条第四款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关文物保护监督支出,文件第十三条有关资金分配原则的规定。
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如第十三条有关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抢修、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维护均可申请区文物保护资金资助,依据《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第十五条;文件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规定,依据《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等等。
预期效果:每年花费预算500 万元,抢修、修缮和维护保养文物保护单位15 家,促进我区文物保护事业不断发展,让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起草依据(背景)
(一)上位文件
《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依据的上位文件包括: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 年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订版)
2.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2018 年版)
《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我市行政管理实际情况
我市行政管理领域实际情况为:2013 年1 月,《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印发实施,其中第八条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4 年,广州市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5 年2 月,广州市文物局和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设立500 万元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2 年8 月,广州市文物局再次发文督促各区尽快设立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三、起草程序
起草单位于2021 年10 月开始按照以下程序起草了《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一)调研论证和起草:2013 年1 月,《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印发实施,其中第八条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4 年,广州市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5 年2 月,市文物局和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区设立500 万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自该文件印发以来,市文物局多次发文要求各区配套落实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2 年8 月,市文物局再次发文督促各区尽快设立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全市11 个区,只有2 个区含南沙区尚未设立文物保护资金),区文物保护资金配套工作应尽快完成。
2021 年9 月,在南沙区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2021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中,审议并同意每年在财政中安排500 万元作为南沙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资金配套工作,确保我区文物安全,2021年10 月起,我局通过文件查阅和电话的方式了解广州市及广州市其他行政区关于文物保护资金管理设置情况,起草了《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单位意见:2022 年4 月21 日至2022 年4 月26日,起草单位将《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24 个单位意见;2022 年7 月29 日至2022年8 月2 日,起草单位将《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25 个单位意见。最后一次征求意见,6 个单位未回复意见,17 个单位无意见,2 个单位回复7 条意见。其中6 条意见采纳,1 条意见部分采纳。
(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起草单位于2023 年8 月7 日至9 月7 日将《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官网(网址:http://www.gzns.gov.cn/hdjlpt/yjzj/answer/30190)公开征求意见,共计收到1 条意见,其中1 条意见采纳。
(四)合法性审核:2023 年9 月15 日至2023 年9 月20 日,法制机构1 次对《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核,共计提出1 条修改意见,最终审查通过。
(五)起草单位集体审议:2023 年9 月21 日,起草单位召开起草单位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六)合法性审查:2023 年11 月20 日,区司法局对《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共计提出4 条意见,审查通过。
(七)起草单位印发发布:2023 年11 月30 日,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经办公室校稿《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并上传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区司法局合法性复核,《广州市南沙区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于2023 年12 月1 日纸质印发并网络发布。
四、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