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运规字〔2023〕7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6:54
收藏
详情

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的说明

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规则》(穗府办〔 2021 〕9 号)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运函〔 2022 〕 180 )相关规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针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好市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管职责、构建我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管制度体系的迫切需要 。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广州市实施城际铁路项目建设管理事项的通知》(粤交铁字〔 2021 〕 112 号),全线位于广州市域的城际铁路初步设计(含概算和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和设计变更)的审(查)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广州市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通知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事宜的请示),由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我市轨道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承接省政府委托下放的城际铁路审批事项,并负责我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征拆协调等工作。

鉴于目前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为落实好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行政管理职责,亟需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进行建章立制工作,制定轨道交通工程监管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细化监管要求,填补制度空白,使监管措施更加具体化、可操作性,使监管工作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适应大规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管的迫切需要

2020 年 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40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2018-2035 年)》,我市正在加快建设湾区内城际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十四五”期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将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建设规模大,任务更加繁重,设计变更管理任务艰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亟需出台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五)《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

(六)《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 2020 〕3号)

(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府令第281号)

(八)《铁路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 2022 〕 253号)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设计变更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变更分类、设计变更程序、设计变更费用、工作职责、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本办法适应范围,以及有关部门在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主要明确了设计变更划分原则并规定了I 类、II 类设计变更情形。

第三章设计变更程序。主要对审批主体和各变更程序和要求做了相应规定。明确了I 类设计变更和部分II 类设计变更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明确了设计变更报批文件组成及要求等。

第四章设计变更费用。主要明确了设计变更费用编制范围和原则,费用出处等。

第五章工作职责。主要对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作了规定。明确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在办理设计变更时的具体要求。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工点定义,对超出建设规划、工可上限的设计变更处理方法,实施日期与有效期。

四、制定过程及相关审查论证情况

2022 年 7 月,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从必要性、合法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根据相关上位法和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形成了调研论证报告和《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2 年 8 月,市交通运输局就上述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广州地铁集团、各个区政府意见,共收到意见 28 条意见,全部采纳意见 18 条,综合采纳意见 8 条,未予采纳意见 2 条。未采纳和综合采纳的意见均已和相关单位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2022 年 10 月 9 日起至 11 月 8 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 2 条意见, 1 条无效意见,另 1 条意见已采纳。

2022 年 11 月 22 日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内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意见,收到相关意见并修改。

2023 年 2 月 10 日提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局办公会议审议,2023 年 2 月 22 日下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送审稿)》,本办法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送广州市司法局审查。

2023 年 3 月 21 日将《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送审稿)》报送广州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 4 月份反馈相关修改意见后, 5 月 31 日向司法局报送落实《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有关情况的函。

2023 年 6 月 25 日正式印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 2020 〕3号),规范性文件编号为 GZ0320230078 。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