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
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的说明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我局就《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规范性文件)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修订的必要性
主要规范了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标准的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创新内容:《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共有十条,主要包括目的意义、适用范围、评估程序、施行时限等内容,一是创新性地提出对已接入或拟接入公共排水管网的企业开展评估;二是创新地规定了可以以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引入有利、无害的某些指标高浓度的废水;三是明确了各部门统筹协调和职责分工;四是强化动态跟踪,加强了对排污企业的长期管理。
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第五条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的第四项;第七条有关代处理协议的规定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 2020 〕71 号)第二条的第五项。
三、起草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调研评估
我局2022 年1 月至2022 年2 月,调研我市生产废水评估情况及了解其他先进城市生产废水评估情况,起草《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及其解读材料,充分论证其合法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二)征求意见
1. 征求系统内部意见。 2022 年 1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月 17 日将《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第一次系统内征求意见稿)征求 11个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 10 个局内相关处室意见,其中 4个单位共提出 8 条修改意见,采纳 5 条、未采纳 3 条,其余单位反馈无意见。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将《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第二次系统内征求意见稿)征求 11 个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 10 个局内相关处室意见,其中两个单位提出 3 条修改意见,采纳 2 条,未采纳 1 条,其他单位反馈无意见。
2. 征求各区水务部门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 2022 年 3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将《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共 30 个单位意见,其中 5 个单位共提出 9 条修改意见,采纳 4 条,部分采纳 4 条,未采纳 1 条,其余单位反馈无意见;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至2022 年 5 月 12 日将《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共 30 个单位意见, 3 个单位共提出 3 条修改意见,采纳 2 条,部分采纳 1 条,其余单位反馈无意见。
综上,共计征集 23 条意见。其中采纳 13 条,部分采纳5 条,未采纳 5 条,部分采纳意见与未采纳意见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3. 征求专家意见。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日就《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求 9 位排水行业知名专家意见。 5 位专家回复共计 10 条意见,其中采纳 6 条,未采纳 4 条;部分采纳意见与未采纳意见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4 .挂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年 7 月 29 日将《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通过官网(网址: swj.gz.gov.cn )征求公众意见,共计收到 0 条意见。
(三)制度廉洁性评估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 广州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施意见 > 的通知》(穗纪字〔 2014 〕 14 号)要求,我局对《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自行开展了廉洁性评估工作,撰写制度廉洁性评估报告,并制作廉洁性评估表。
(四)公平竞争审查
我局对《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自行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制作公平竞争审查表。
(五)合法性审查
《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已通过我局内设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向市司法局报送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集体审议
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穗水局长会纪〔 20223 〕1 1 号),《办法》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通过局内集体审议。
(七)编号印发
《广州市生产废水对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评估办法》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编号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