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雄县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 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的通 知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昭通市生态环境局镇雄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工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广电局、县能源局、县林草局、县医保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税务局:
根据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及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雄板块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数智化建设,持续改善交易领域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镇雄县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镇雄县政务
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4 年6 月12 日镇雄县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 心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及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镇雄板块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数智化建设,不断提升交易监督效能,积极创新交易服务方式,持续改善交易领域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优化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紧扣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协同监管,优化交易服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齐抓共管”的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着力清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服务规范、廉洁高效,主动服务全市“六大战略”深入实施和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工作大局,助力镇雄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按照《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市发改法规〔2024〕59 号)和《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昭通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镇雄县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 年工作方案》《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镇发改通
〔2024〕3 号)要求,认真开展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进场交易项目随机抽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补齐短板弱项,抓实问题整改,严厉查处通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清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 年底前)
(二)提升从业人员能力。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交易参与各方主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普法学习、廉洁警示教育、业务能力培训等(每年不少于1次),抓实交易服务规范“十条标准”,不断提高交易参与各方主体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交易服务质效;认真开展专家扩容清理、业务培训和廉政谈话,严格管理评标专家服务行为,压实评标专家“十必须”“十不准”责任,严肃评标纪律,不断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切实提高各类招标投标参与主体依法履职、照章行事的守法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着力打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 年底前,长期坚持)
(三)强化综合监督管理。强化招标投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事前,县发改局依法依规审批(核准)招标方案,业主要依据经审批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认真逐条对照26 类隐性壁垒情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坚决防止项目未经批复提前招标、不符合审批(核准)招标方案要求、应进未进、设置隐性壁垒等情况发生。事中,县各行政监督部门要监督好项目开标,规范专家抽取行为,及时审核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申请,非特殊情况,评标开始前不得打印专家名单;进一步压实公共资源交易网格监管责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处置工作,及时转办、处理、反馈投诉举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强化交易现场常态巡检,严格实行日巡检周汇总月通报制度,及时提醒纠正开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操作他人评标电脑、非评标专家随意进入评标室”等问题,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评审秩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实行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合同在线签订、专家评审费在线支付等工作,切实做到交易过程“零跑腿”。事后,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平性竞争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及公告发布、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及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者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根据监督检查对象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加强大数据分析预警围标串标行为,主动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应用,按月上报交易数据分析报告,助力投资项目分析和经济形势研判,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 年底前,长期坚持)
(四)做好全省大循环评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要求,持续深化县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数智化建设,对标“三景融合”(近景、中景、全景)经验,完善工位制评标室功能配置,持续提升全县远程异地评标监督、管理和服务效能;主动学习其他州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云网端”一体化服务工作开展,有效解决系统“拥堵、掉线、卡顿”等难题及国产化设备软件系统适配问题,全力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全省“大循环”顺利开展;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省“大循环”随机抽取专家远程异地评标,严禁随意锁定评标工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省内评标场地、评标工位、评标专家“三随机”抽取,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实现交易空间“零接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适时查看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工位状态,主动对接沟通协调,全力做好主客场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圆满完成项目评审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 年底前,长期坚持)
(五)抓实体验办事活动。深化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秉持简约、高效、便民的原则,深入开展“进中心、进企业、进部门”大调研和体验办事(“走流程”)活动,公开邀请纪委监委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媒体记者等参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区、评标区、监督区、等候区、自助服务区、办公区,切身体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数智化便利化水平;主动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服务对象,查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域“痛点、堵点”,把交易参与各方主体的意见建议变为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到交易环节“零障碍”。(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时限:2024 年底前,长期坚持)
(六)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依托全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严格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限“四减”“容缺受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等工作要求,实现交易效率“零拖延”;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50%以上要求;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 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是落实省市县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要求的具体举措,是全力打造招标投标领域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服务规范、廉洁高效市场环境的重要抓手,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暖心行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强化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扎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协同推进“暖心行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与对口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向上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强化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推进情况调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严肃考核问效。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已纳入市对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年度考评,请各成员单位认真严肃对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全县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取得成效。对推动“暖心行动”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效果不佳,甚至损害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将梳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严肃开展考核问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