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 年昭通市物业
管理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综合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营造安全宜居的居住环境,现将《2024 年昭通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024 年12 月15 日前将全年物业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住建局。
附件:1. 2024 年昭通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昭通市住建局
2024 年5 月21 日附件1
2024 年昭通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为重点,深入实施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全市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服务安全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提出2024 年物业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
(一)推进昭通市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全市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建尽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二)发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党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三)强化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社区、运营服务单位对小区事务的管理责任。
(四)继续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五)加强对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指导,充分发挥以点带面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持续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一)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二)整治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整治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四)整治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五)整治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三、加强物业服务行业日常监管
(一)按计划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二)持续开展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三)及时处理信访投诉举报,妥善解决业主合法合理诉求,切实减少物业行业矛盾纠纷。
(四)通报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加强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一)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扎实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经常性明查暗访活动。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区域突发事件和安全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各项措施落实有序。
(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防范工作。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加强对小区内公共安全的巡查,对安全隐患履行“发现、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和责任;重点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强化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防范物业服务区域溺水事故等工作;持续做好物业小区安全宣传工作。
(三)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电工、楼管等重点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四)做好夏季防汛抗汛、冬春季节火灾防控等工作。
五、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管理,明确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准入、考核、退出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规范维修资金账户名称管理,加强大额资金支出监测,防范挪用行为。
(二)对标审计整改要求,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占用、挪用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改销号。
(三)持续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业主实时查询。
(五)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缴和续缴制度,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
六、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展
(一)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充分认清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设对解决当前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选聘物业企业矛盾突出等问题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业主决策事项实现电子化表决等功能。
(二)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养老、托幼和家政等增值服务,将更多优质服务“嵌入”社区,满足居民多样化居住服务需求。
七、加强正面宣传,抓好示范引领
(一)正面宣传服务水平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物业服务市场良好舆论环境。
(二)加强管理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广宣传。及时总结各地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以及“美好家园”小区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全方位宣传正能量,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八、强化行业自律
(一)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和争议处理规则等。
(二)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职业培训、技能评比等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小区业主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从业人员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