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烤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4〕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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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文件

景办发〔 2024 〕 2 号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 2024 年烤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景东彝族自治县 2024年烤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景东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14 日

景东彝族自治县 2024 年烤烟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景东县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烤烟产业在助农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面作用,圆满完成 2024 年上级下达我县 23.2 万担烤烟生产目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和烤烟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收购烟叶 23.2 万担,其中:指令性计划 21.8万担,出口备货计划 1.4 万担,指导性种植面积 8.55 万亩,预计实现烟农售烟收入 3.9 亿元,烟叶税收达 0.86 亿元(具体分配计划详见附件 1 )。

二、扶持政策

(一)烤房建设补助。 一是新建烤房建设补助政策。县级统筹资金扶持村集体为主体的集群卧式活动板烤房建设22 群 120 座,每群 5 座以上,建设标准: 2.7 米 ×8 米,两仓四台,并配备清洁能源烘烤设备和必要的生产设施,每座补助 2.5 万元;烟草行业部门(公司)新建集群卧式新能源烤房 50 座,每座补助 3.5 万元,供电线路建设由涉及乡(镇)承担;农户零星烤房建设等各类补助政策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二是烤房维修补助政策。烟草部门(公司)扶持改建新能源烤房 487 座,每座补助资金 1.4 万元。(烤房建设及维修分配见附件 2 )

(二)烘烤生物质燃料、烟夹、滴灌、专业化烘烤、农用物资等补助。 按照省、市烟草行业政策标准给予补助,约150 元 / 担。

(三)烤烟生产发展工作经费。 按当年收购任务数 2 元 /担,合计 46.4 万元,从烟叶税收中拨付,主要用于全县烤烟生产发展运转工作经费。

三、税收奖励政策

乡(镇)烟叶税收奖励。完成任务的乡(镇)每担以奖代补 90 元,其中村集体经济原则上每担不低于 25 元;完不成任务的乡(镇)每担以奖代补 70 元,其中村集体经济原则上每担不低于 20 元。县级考核到乡(镇),按实际收购量计算税收奖励资金,资金由县财政拨付到乡(镇)。村级烟叶税收奖励由乡(镇)根据各村任务完成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配。各乡(镇)、村的税收奖励资金,不低于 40% 用于烤烟产业发展,具体可用于烤房建设、外接电源、抗旱防涝、烟区道路及沟渠修缮、应急物资采购、 “ 烟 + 粮(菜) ” 种植模式、烟叶收购秩序维护等补助,不得挪作他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 县烤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烤烟生产各项工作,负责年度任务的下达和各环节工作的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力量,进一步明确烤烟生产挂钩联系制度,确保烤烟生产挂钩联系村与帮扶挂联村一致,切实加强烤烟产业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县级统筹。县茶特中心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加强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烟农的技术指导,做到精准服务,平稳收购;发改、农业部门要在推进景东烤烟产业绿色发展上想办法、争项目、争资金;财政、审计部门要把好资金使用关,把资金用好、用活、用对,并及时兑现补助政策;农业部门要按照严控农业面源污染的要求,抓好土壤保育、绿色防控、病虫害预测预报等工作,指导烟农做好 “ 烟 + 粮(菜) ”等种植模式技术服务及农机具补贴申报;自然资源、林草、水务和烟草部门要协调配合好烟草水源工程及烟区项目实施;交通部门要加大烟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烟区烟叶生产、交售、运输道路通畅;气象部门要及时为烟农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和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电力部门要保障烘烤期间电力供应正常,尽量减少因电力保障不到位导致烟农烘烤损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涉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贩卖假烟、走私烟叶等违法经营行为;财政、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做好各类扶持补助资金、信贷资金的支付和发放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对烟叶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烤烟生产惠农政策和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测处置,营造支持烤烟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是压实乡(镇)责任。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烤烟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 1 名分管领导及乡(镇)烟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烤烟生产工作,制定出台烤烟生产工作计划及配套政策。各挂钩单位、乡(镇)、村、组工作人员要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全程参与烤烟生产各环节,将任务落实到村、组、户,责任划分具体到人,确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责任落实,强化督查考核。 各种烟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意识,细化烤烟生产各项指标任务,压实各级责任,全面加强面积落实、足额移栽、适时采烤三个重点阶段督查督导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根据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开展督查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作风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影响全县整体烤烟生产工作的乡(镇)、部门进行约谈,工作严重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

2024 年景东县烤烟种植收购任务分配表

附件 2

2024 年景东县烤房建设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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