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发〔 2024 〕 18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3 〕 41 号)有关要求,持续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成立怒江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机制(附件 1 )。各县市参照州级工作协调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二、落实工作职责
围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的通知》中 9 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 5 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紧盯目标,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县市和州级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附件 2 ),提前谋划,确保全州 2025 年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 30 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家的工作目标(附件 3 )。
三、报送工作情况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每季度末月的 25 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工作专班,州工作专班统一汇总后,根据省级调度要求及时报送我州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 1 .怒江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
2 .怒江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任务分解表
3 .县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4 年 4 月 15 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怒江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3 〕 41 号),持续抓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确保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各项工作措施高效推进,决定成立怒江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刘雪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李永卫 州政协副主席,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成 员:刘燕雄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红梅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云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胡筱婕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危惠文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贵英 州财政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光亮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辉 州科技局副局长
杨建繁 州人社局副局长
杨占根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何贵军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玉华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师忠东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洪仕全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冀云 州统计局副局长
周大海 州工商联副主席
冯志强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开元 州税务局副局长
王志雄 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分行副行长
尹茂兴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副局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刘燕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贯彻落实。
专班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专班负责牵头推进怒江州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有关工作。坚持靶向培育,引导各行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进专精特新全面扩量。坚持精准服务,健全完善全要素的资源保障体系,加强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制定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细化务实举措,推动直达快享、应享尽享,促进专精特新全面提质。专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督促落实专班工作安排,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有关情况。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机制
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专班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单位负责人参会。
(二)沟通协调机制
成员单位负责定期梳理本单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专班办公室汇总。
(三)工作运转机制
工作专班运转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专班工作遵循程序、高效顺畅。
四、工作要求
成员单位加强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 2
怒江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23 — 2025 年)任务分解表附件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