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 10 件惠民实事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 2024 年 10 件惠民实事》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 2024 年 10 件惠民实事顺利实施,州人民政府由各分管副州长牵头负责,统筹推进 2024 年 10 件惠民实事的组织实施。对需要多部门推动的跨领域跨部门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建立会商机制,不定期提请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召集研究,协调推动各县市、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
州级各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实施 2024 年 10 件惠民实事,牵头单位要坚持清单化推进,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把年度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市和有关部门,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扛牢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照清单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三、严格督查问效
各牵头单位要按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分别于 4 月 10 日、 7 月 10 日、 10 月 10 日前上报前三季度落实情况,全年工作进展情况于 12 月 20 日前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楚雄州电子政务协同平台专送督查科陈建伟,电话: 3389186 ),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县市和州级责任单位落实 “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 大比拼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4 年 2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 年 10 件惠民实事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年度目标:新增城镇就业 3 万人以上,新增退役军人就业 700人,新增残疾人就业 1000 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1 亿元,扶持自主创业 1400 人(户)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00 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17 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退役军人局、州残联、州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 县市人民政府
二、学前教育普惠和义务教育提质行动
年度目标:新建、改扩建 20 所公办幼儿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 280 个以上,新增城区小学学位 2000 个以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和普惠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10 县市人民政府
三、住房保障和居住品质提升行动
年度目标:持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3041 套,改造老旧小区 47 个。
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10 县市人民政府
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年度目标:投资 4 亿元,巩固提升 55.4 万农村人口饮水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州水务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 10 县市人民政府
五、交通惠民工程
年度目标: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 1000 公里以上,同步实施生命安防工程;实施危桥改造 10 座,持续开展 “ 四好农村路 ” 示范创建,建设绿美公路 600 公里;全面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建平台服务点 600 个以上;发展城际公交、城乡公交,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多样化需求。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 10 县市人民政府
六、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年度目标: 10 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独立设立精神科比例提升至 10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 92% 以上; 10 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独立设立临床营养科提升至 70% ,设立病理科提升至80% ,设立输血科提升至 60% ;乡镇卫生院新建 40 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提升至 79% ;总投资 4.5 亿元的州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10 县市人民政府
七、 “ 新爱卫 ” 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年度目标:建设不少于 2 个健康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不少于 10 个国家卫生乡镇;深入学习推广浙江 “ 千万工程 ” 经验,全域推广 “ 牟定经验 ” ,改建农村卫生户厕 1.86 万座,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 78% 以上;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 ,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80% 以上。
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 10 县市人民政府
八、文化体育惠民行动
年度目标:提升改造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站) 40 个;开展 “ 送戏下乡 ” 文化惠民演出 1200 场次以上;做好非遗文化传承,实施民族村寨提升示范项目 10 个,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 10 项;公共体育场馆年接待 150 万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 10 县市人民政府
九、社保扩面提质增效和惠老工程
年度目标: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90 万人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 95% ;打造 15 分钟社保服务圈;持续推进 “ 老年幸福食堂 ” 建设;新增家庭养老床位 1757 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600 户以上;发放高龄补助和长寿津贴5.6 万人以上,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6000 人以上。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医保局
责任单位: 10 县市人民政府
十、妇女儿童关爱服务行动
年度目标:全覆盖救助患有宫颈浸润癌 IIB 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两类患病妇女;新增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 2012 个;关爱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 “ 一对一 ” 结对帮扶机制;救助困境儿童;持续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州妇联、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公安局、州检察院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团州委、 10 县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