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发〔 2023 〕 63 号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中药 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镇康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10 月25 日
镇康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 年)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2 〕 53号)、《临沧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2019—2030 年)》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临沧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 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镇康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镇康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 “ 扩规模、提品质、延链条、增效益 ” 的思路,以道地药材和民族特色药材为重点,加快推进中药材种苗育繁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种植,着力提升产地初加工能力,加快中药饮片、提取物和药食同源产品开发,稳步扩大市场销售规模,努力提升我县中药材质量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到 2025 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 3 万亩,总产量达 0.6 万吨(干品),全产业链产值达 5亿元,其中一产 1 亿元、二产 1.5 亿元、三产 2.5 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优势区域和品种。 坚持规划引领,优先发展资源禀赋好、市场需求量大、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品种,明确重点发展品种。坚持优势区域重点发展,划定各个品种重点发展区域,优先扶持发展,打造规模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动态适时调整中药材优先发展品种目录。
责任单位: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加快推进中药材种子种苗育繁体系建设。 以道地中药材和民族特色药为重点,开展中药材资源摸底调查、种源鉴定工作,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圃。定品种、定产地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开展良种引进、筛选、种苗繁育、种植技术研究和试验示范,引进筛选滇黄精、滇重楼、续断、栀子等一批适宜镇康种植、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好的中药材品种,满足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种苗需求。到 2025 年,全市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达到 100亩以上,其中滇黄精 20 亩、续断 20 亩、滇重楼 20 亩、栀子 20亩、金银花 20 亩。
责任单位: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行以基地为核心的生产模式。 坚持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以滇重楼、滇黄精、滇鸡血藤、续断、栀子、金银花、林下三七、百部等中药材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建设一批中药材生态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 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 ” 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加快推进大宗急需、道地、主产中药材和健康食品原料的综合开发利用,建设一批规模大、管理标准、竞争有力、优质道地、生产规范的中药材基地。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鼓励药企与林地经营者合作,建设仿野生中药材种植基地。到2025 年,基地建设完成 31000 亩,其中:滇重楼 600 亩、滇黄精3000 亩、续断 300 亩、栀子 3200 亩、金银花 3000 亩、魔芋 12500亩、其他 8400 亩。
责任单位: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强化中药材质量安全。 坚持质量为先,严格质量把控,在绿色生产、优质种苗、质量标准、市场监管上下功夫。以提升中药材产品质量为核心,发展绿色、有机中药材种植。推广绿色仿野生种植,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扶持推广中药材林下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严格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药肥使用管理。建立多部门分头负责与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 “ 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 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到 2025 年末,中药材绿色认证基地面积达 500 亩以上、有机认证基地面积达 500 亩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五)依托终端药企发展订单生产。 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开展内引外联,广泛联系中药企业、饮片加工企业,引导中药材企业、科研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 “ 定制药园 ” 建设,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采用 “ 订单采购 ” 等方式建设 “ 定制药园 ” ,作为其原料供应基地,健全 “ 医疗机构+制药企业+种植主体 ” 的发展模式,打造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优势产区。
责任单位: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
(六)全面提升加工能力和水平。 依托中药材生产基地,扶持中药材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销商等主体,采用道地药材的适宜采收期、采收方法与合理初加工方法,推进中药材产品标准化分类分级,开展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产地初加工,提高中药材商品化处理水平。统筹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规范化生产中药饮片、中成药等产品,推进食药同源产品精深加工。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临沧边合区南伞发展服务中心
(七)强化产业融合发展。 聚焦产业链条延伸,加快中药材种植、加工主体培育。到 2025 年末,加工主体累计达 6 户以上。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拓宽中药材的销售渠道,健全产销衔接、线上线下整合的中药材产品供应链。突出抓好产业链精准招商。鼓励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开展中药材品牌创建,对获得国内外具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主体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发展,统筹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顺利推进各项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康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加强项目对接力度,保障中药材产业发展。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统筹安排好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涉及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大涉农整合资金向中药材倾斜,全力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部门资源,拿出切实可行的项目资金措施,支持好中药材产业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群众在种植生产发展中融资难、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保障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及时配套到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各部门要盘活部门资源,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培训,切实解决中药材产业种植加工过程中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对科技人员、企业、部分农户代表进行授课,并深入田间地头 “ 把脉、问诊、开方 ” ,为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要做好种植基地提质改造、田间管护到位、加工生产标志规范等方面培训和指导工作。
(四)细化工作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区位气候条件等资源优势,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要素保障,协调沟通配合,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有序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克期完成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