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发电项目 建设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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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新能源发电项目

建设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曲能源新能〔 2023 〕 7 号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曲靖经开区经发局,曲靖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在聚焦建设“世界光伏之都”、全国重要的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云南副中心城市目标引领下,全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大规模集中开工建设,施工任务点多面广,高风险作业密集交错,安全风险管控难度越来越大,安全生产面临新形势、新问题。为切实做好新能源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全市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二、监管要点

(一)防汛工作

新能源建设项目业主、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一是要完善工地营地选址。营地选址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提前做好洪涝等各类灾害风险评估,与作业区分开设置,避开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汛期要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和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二是要加强防洪隐患排查整改。各参建单位要加大力度,组织对围堰基坑、工棚仓库、料场堆场、施工便道等关键部位,以及新开工、挡水防洪排涝设施施工、夜间施工、交接班等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主体和整改措施,上报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安排专人巡查,确保重大隐患和险情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三是要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各参建单位要按照“一企一案”“一工程一案”的要求编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响应措施,突出紧急转移避险任务,明确停工转移条件、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制作详细的转移人员表和路线图。各参建单位要在汛前积极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尤其要针对性开展夜间和断电、断网、断路等情况下人员紧急转移演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工地营地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要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各参建单位汛前要主动向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备工地营地区域范围、建设周期、责任分工、工人数量、灾害风险评估以及防汛减灾工作等情况,及时获取雨情汛情等信息,一旦发生高等级暴雨预警或接到立即转移指令信号时,工地营地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传递、发送预警信息,立即组织停工停产,果断及时将工地营地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护林防火

各参建单位一是要突出源头管控,强化应对处置能力,严密组织、科学扑救。瞄准极端和各种复杂情况,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加强安全常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开展扑火安全教育和针对性实战演练。二是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深入贯彻“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林区“十不准”、野外用火“十禁止”等相关规定,严管重点人群、作业人员、流动人员。三是要全力推进隐患排查,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限时整改,尽最大努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自然灾害

各参建单位一是积极做好雨雪天气防御各项措施。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变化趋势,关注雨雪天气和道路积雪湿滑对能源保供、交通安全、重要设施运行等不利影响,提前作出针对性部署。强化巡查排险,要督导各地加固易被积雪压塌的临时建筑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极端天气高发地区要预置储备物资,加强除雪车、融雪剂、棉衣棉被等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及时除冰、扫雪,全力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二是要全面做好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防灾避险指引,强化洪涝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局地强降水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守备勤,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重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送。

(四)应急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厂区多发、易发、突发事件,紧盯主要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一是要建立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人人掌握安全技能、应急技能。二是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执行事故(事件)信息报送规定,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加强对次生灾害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次生灾害对救灾工作和厂区人员安全造成影响。三是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施工现场要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物资,并针对现场作业风险,定期开展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五)大件运输和电网安全

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大件运输等有关环节前,要主动向当地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及时报备,并向涉及的村(居)名广而告之,涉及交叉跨越的,与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和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曲靖局建立沟通机制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同时共享项目厂址、建设工期安排等信息。一是大件运输方面。新能源项目业主及相关运输单位要充分考虑道路施工及大件运输对电力设备设施的影响,综合研判不同路径面临的电网安全风险,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在实施转运道路修建施工及其他大件转运等可能影响电网设备安全的关键作业前,项目建设单位要提前将运输方案等相关信息报送电网企业,由双方提前落实好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电网安全方面。要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制定电力设施跳闸隐患点管控措施,编制运输风险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在重要风险隐患点应设立必要警示标识用以提醒安全距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要联合开展安全监护,在道路施工及大件运输过程中,双方要共同安排人员到现场开展安全监护,认真吸取广西 2 起风机运输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事件教训,重点做好穿越点、平行点、转弯点等关键点的安全监护,明确风机叶片等大件运输过程中可以调整的角度和车辆的行驶速度,确保运输不影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六)现场施工

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汲取昆明东川新能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一是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系统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施工作业风险清单,制定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按照风险级别进行分级管控,强化道路交通、大件运输、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风机塔筒等关键环节,交叉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起重作业等重点部位的现场管控和监护工作。严格施工区域用电、用火、用气作业审批管理,杜绝冒险作业、野蛮作业和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施工作业中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做到“不辨识、不作业,不管控、不作业”,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在控。二是进一步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施工项目外包人员多、流动性大,安全意识淡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外包队伍风险高、管控难度大。各项目业主要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入口关、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关、安全培训关、“三措两案”审批关、安全技术交底关,并加强作业现场全过程动态监督。要坚决杜绝违法分包、一包再包,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参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二)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督导

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曲靖经开区经发局要全面掌握本辖区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畅通安全信息报送渠道,持续动态跟踪项目施工进度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严格向市能源局进行安全信息报送,坚决杜绝事故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同时,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项目,责令立即整改,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能源局将以现场调研、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新能源发电项目为市人民政府正在高位推进的 10 个重大项目之一,工作成果意义非凡、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按照市人民政府 “310” 工程对各地人民政府的考核工作要求,市能源局将把新能源发电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纳入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依据工作推进进展和市能源局对地方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台账、记录等情况如实打分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310” 工程办公室。

曲靖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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