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 川 县 民 政 局
陇 川 县 财 政 局
文件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 陇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陇民发〔 2023 〕 30 号
关于印发《陇川县章凤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
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
章凤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云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民发〔 2022 〕 13 号)文件精神,结合陇川县工作实际。特制定《陇川县章凤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川县民政局 陇川县财政局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
陇川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 年 9 月 15 日
陇川县章凤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方案
一、基本情况
陇川县位于德宏州西南部,全县国土面积 1931 平方公里,现有耕地 49.7 万亩,森林覆盖率 64.68% ,国境线长 50.899 公里。行政区域为 5 乡 4 镇和 1 个陇川农场,总人口 19.6195 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10.5671 万人,居住着景颇族、傣族、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等多种少数民族。
章凤镇位于陇川坝子底部,平均海拔 950 米 , 国境线长 16.37公里,国土面积 146 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 103396 亩,其中水田 83356 亩,旱地 20040 亩,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 2.59 亩,是陇川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枢纽中心。全镇辖 7 个村民委员会和 2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97 个自然村, 155 个村民小组,39 个居民小区,共 18185 户 69351 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 30113人。
(一)精神障碍患者情况
1. 陇川县辖区内医疗卫生部门在册管理精神障碍患者 954 人,其中:已办理残疾证 513 人,一级残疾 12 人,二级残疾 416 人,三级残疾 72 人,四级残疾 13 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36 人,一般患者 818 人。其中:入院治疗患者 136 人,入院治疗患者中特困对象 21 人,低保对象 71 人;居家患者 818 人,其中:居家特困对象 52 人,低保对象 472 人。
2. 章凤镇辖区内医疗卫生部门在册管理精神障碍患者 230 人,其中:已办理残疾证 147 人,一级残疾 7 人,二级残疾 98 人,三级残疾 26 人,四级残疾 16 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22 人,一般患者 8 人。其中:入院治疗患者 19 人,入院治疗患者中特困对象 1 人,低保对象 8 人;居家患者 0 人,其中:在外居住 2人,居家特困对象 0 人,低保对象 0 人。
(二)精神卫生机构情况
1. 陇川县辖区精神卫生机构 0 个,其中卫生系统 0 个,民政系统 0 个,民营 0 个。
2. 辖区综合医院精神科 0 个,精神(心理)科门诊部(诊所)1 个。
3. 在册医院发放精神药物 517 人。
二、工作现状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 2021 〕 183 号)文件、《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宏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云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民发〔 2022 〕 13 号)文件精神,结合陇川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以陇川县章凤镇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来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依托陇川县和康医院来开展此项工作。
三、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3 年,先行在章凤镇在册持证精神残疾患者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总结经验,加强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至 2025 年,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 “ 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 ” 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社会适应能力和劳动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康复率和就业率逐步提升。
(二)组织实施
1. 各部门工作任务: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民政部门牵头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所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作用,加大医疗技术支持力度,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有机衔接。残联发挥作用,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残疾人康复服务、托养服务、就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等工作同步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相关制度法规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工作措施:建立以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师为技术支撑,社会工作者(医务社工)、心理治疗(咨询)师、护士、康复师、志愿者等为主体的服务团队,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3. 服务内容:对精神康复患者进行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技能训练、外展服务、辅助教育、就业支持、社会融合活动和相关第三方服务等。
(三)工作进度
目前县民政局已与陇川县和康医院进行联系,和康医院有意向承接本项目,接下来我们将一方面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另一方面指导和康医院按照试点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建立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筹备实施工作。
组 长:李小三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刘 薇 县民政局副局长
祁丽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庆玲 县人社局副局长
段明龙 县卫健局副局长
金南炯 县残联副理事长
车威源 章凤镇副镇长
刘永健 和康医院院长
成 员:张发勇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王正布 章凤镇民政办主任
唐仁燕 新城社区支书、主任
李德顺 老街子社区支书、主任苏清华 和康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刘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发勇、王正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政策保障。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 2021 〕 183 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适度解决服务人员问题,资金主要通过争取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
(三)设施供给。 根据章凤镇提供的场地,合理布局,添置用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所需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