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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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昭区政办发〔 2023 〕 51 号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靖安安置区党工委,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推进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昭阳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昭阳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 2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昭阳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23 年 8 月 15 日

昭阳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品质, 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快推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推进“六大战略”、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安排部署,坚持农民主体、健全机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进一步落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逐步注重家居环境,爱护公共卫生环境,生活垃圾主动分类、定点投放生活习惯,逐步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逐步推广 。结合乡村振兴示范点、绿美村庄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步骤,结合充分发挥试点村庄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辖区范围展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三)就近分类,源头减量。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宣传引导,由示范点分类区域向大面村庄分类铺开,因地制宜建设垃圾分类堆放设施,积极倡议和引导群众采用“四分法”( 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 )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倡导资源循环利用。

(四)科学筹划,协同治理。 根据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实际,科学统筹规划,“一村一策”,推动各乡镇镇区配置清扫工具、垃圾桶(箱)、收运车辆等设施覆盖率,合理确定设施位置,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压缩式转运站,逐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收运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行政)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体,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置”模式优化垃圾收运体系。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切实将生活垃圾治理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辖区各行政村(农村型社区),确保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 。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箩、筐)等初级分类设施, 指导群众采用 “四分法”,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生活垃圾投放到公共收集设施的数量,从而降低乡村两级转运垃圾的运输成本。

1. 生活垃圾分类。 ( 1 ) 可腐烂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动物内脏、草木灰等有机垃圾。( 2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可再利用废纸、玻璃、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家电、废旧布料等。( 3 )可填坑垫道垃圾主要包括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建筑材料等。( 4 )有毒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和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 分类有效处理。合理配备公益性保洁员数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效推动。可腐烂垃圾由群众直接在自家田间地头进行掩埋堆肥处理;可回收垃圾由村民投放指定垃圾收集容器,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企业、个人)收集后,增加群众收入;可填坑垫道垃圾 由村组统一收集后用于坑洼泥土道路填坑垫道,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垃圾桶(勾臂箱)或中转站暂存,定期定时运送到垃圾焚烧厂、热解厂(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有毒有害垃圾由村组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污染环境。

(三)扎实开展示范引领作用。 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结合当前“百千万”工程、绿美村庄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创文创卫等重点工作,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农村垃圾治理覆盖全区所有农村。

(四)生活垃圾依效付费。 根据《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昭区政办通〔 2022 〕 37 号)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产生谁付费、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过《村(居)规民约》、一事一议等方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经乡级审核后报送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备案,严格做好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费管理使用监督工作,确保收取的垃圾费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统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

(五)分级分类保障转运处置。 为切实做好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运距、生活垃圾收集难易程度及农村居民居住分散性,对生活垃圾收集集中转运至炎山垃圾热解厂和永丰华西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置,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综合判定年度考评结果 ≧ 85 分(合格标准)的乡镇(街道)进行补助。垃圾处置费用全额由区级财政承担,各乡镇(街道)的补助以炎山垃圾热解厂和永丰华西垃圾焚烧厂实际收处台账为依据,补助资金由区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资金预算及奖补工作。

区级奖补标准按生活垃圾实际转运量分四档:一档补助标准50 元 / 吨,涉及大山包镇、田坝乡、大寨子乡、苏甲乡、盘河镇;二档补助标准 40 元 / 吨,涉及炎山镇、靖安镇、靖安安置区、青岗岭乡、小龙洞乡;三档补助标准 30 元 / 吨,涉及乐居镇、苏家院镇、洒渔镇、守望乡、北闸街道;四档补助标准 10 元 / 吨,涉及旧圃镇、布嘎乡;凤凰街道、太平街道、龙泉街道、永丰镇不纳入补助范围。

(六)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以辖区党政机关、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单位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新闻媒体、微信工作群、村级宣传公示栏、群众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意识,促进文明习惯养成,争当垃圾分类治理的参与者、宣传者、督导者,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工作要求,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基础,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农村型社区)相应成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长效管护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行政村(农村型社区)制定完善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群众房前屋后“三包”制度、奖惩措施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比、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二是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定期组织群众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聘用村庄保洁员,或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自然村有 2 名以上村庄保洁员,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等,确保履职到位。三是建立“红黑榜”制度。各乡镇、街道辖区行政村(农村型社区)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家庭环境卫生、村容村貌整治等内容,细化评价指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红黑榜”制度,在村委会公示栏、村民活动场所等醒目位置,公开曝光卫生脏乱差、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垃圾未分类投放等陋习,引导群众养成干净卫生、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环境面貌和农户精神面貌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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