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发〔 2023 〕 76 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
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 2023—2025 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26 日
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 2023—2025 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王宁书记调研西双版纳指示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 2023—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勐海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 、 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 “ 强措施、控内源,腾库容、削峰值,减天数、惠民生 的总思路,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气环境问题,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总体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 PM2.5 浓度稳中有降,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为 “ 中国普洱茶现代产业示范县 “ 康养旅居示范县“ 乡村振兴示范县 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到 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 PM2.5 浓度控制在 25μg/m3 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NOx 、 VOCs 完成减排指标;二氧化碳( CO2 )排放稳中有降,为率先打造全国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措施
积极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土地结构优化调整,统筹“ 碳达峰、碳中和 及减污降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坚决打好春夏季攻坚行动
每年 1—5 月实施更为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 “ 六严禁、六管控、一加强 措施,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时段采取错峰建设、限产限排、降雨增湿等应对措施。当出现污染天气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加强技术会商,落实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等。
(二)科学优化产业布局
积极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满足规划环评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力度,落实清洁化生产要求,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新建水泥、制糖、橡胶、建材、木材、洗涤、塑料等企业。加快城市建成区污染企业调整力度,科学布局烧烤行业。
(三)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编制燃煤锅炉清单,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稳妥推进 “ 以气代煤、以电代煤 工程建设,非化石能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并实现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加强禁燃区监督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禁燃工作 。
(四)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以新建的机场 、 景海高速公路和在建的海惠连、海打高速公路为依托,及时制定运输结构调整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构建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五)大力整治扬尘污染
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提升城市保洁和清扫力度,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 “ 六个百分百 要求。
(六)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 “ 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任务。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与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餐饮(烧烤)油烟管控。
(七)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继续推动工业炉窑全面综合整治及 “ 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定期抽查检查,执行 “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模式,开展监测联动执法,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查处。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蓝天保卫战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要求,把落实好各项措施任务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抓手,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对标本方案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照职责分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本部门所承担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实际、详细具体的措施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强化统佌协调。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部署和监督全县应对大气污染工作,认真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县政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保障。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或未落实有关要求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优,一票否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加强联动合作。 加强与州外办的对接与沟通,积极争取对外协调帮助,配合州外办协调境外周边国家森林火灾、秸秆禁烧等污染防控,共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大气污染。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倡导全社会 “ 同呼吸共奋斗 ,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央企、国企、规上企业要作表率,积极引导绿色生产。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形成全民自觉维护良好环境的格局。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 2023—2025 年)主要措施清单附件
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主要措施清单(一)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二)落实重点时段管控措施
(三)污染天气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