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发〔2023〕43 号
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康县成品
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加油站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镇康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加油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8日
镇康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加油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镇康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加油站建设有关工作,切实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云南省“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镇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为原则,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和经营行为,提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做到兴边富民。
二、规划情况
“十四五”期间,镇康县获批可规划新建加油站13 座(二级站5 座,三级站8 座),其中:已建成投入运营1 座(龙镇桥加油站),已批未建4 座,暂未批准建设8 座。
(一)已批复站点规划情况。 镇康县已批复建设加油站4 座,分别为南伞白岩互通加油站、勐捧小寨坝加油站、勐捧流水加油站、勐堆第二加油站,均为“十三五”期间已批未建继续纳入规划建设的加油站。其中:勐捧小寨坝加油站、勐捧流水加油站、勐堆第二加油站批准建设期限将于2023 年5 月31 日到期,南伞白岩互通加油站批准建设期限将于2023 年12 月15 日到期。根据《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到期还未启动加油站点建设项目的,县级将自动收回已批复的加油站点规划建设指标。
(二)未批复站点规划情况。 镇康县暂未批复建设加油站8座,其中:勐捧镇3 座,分别为岔沟加油站、忙耿加油站、110加油站;勐堆乡1 座,蚌孔加油站;忙丙乡1 座,班海加油站;木场乡1 座,勐撒加油站;南伞镇2 座,分别为大营盘加油站、甘塘加油站。
三、成立专班
组 长:段寿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天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邓李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吕永奇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
李 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建文 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局长
郭忠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再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红虹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兵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武彬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民升 县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孙积邦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建强 南伞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吉李 勐捧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李红琼 勐堆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云涛 忙丙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玉东 木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专班负责协调“十四五”期间我县加油站规划建设点的各项工作,牵头组织召开协调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 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为原则,积极探索成品油市场服务行政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对市场发展的调控和指导,合理规划布局,不断优化结构,避免过度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
(二)坚持政策导向。 根据《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鼓励各加油站规划建设点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成立村集体合作社、乡村集体经营公司,积极参与申报规划范围内加油站点的建设条件,提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坚持安全管理。 加油站申请建设主体要符合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在加油站建设及经营过程中要注重周边环境,增强环保意识,确保加油站建设安全环保。
(四)坚持互利共赢。 积极探索乡村集体经营公司、村集体合作社与具有承建加油站资质和运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合作,建立“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关系,实现民企之间诚信合作、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确保加油站点规划建设惠及当地群众。
五、工作任务
(一)确定申报主体。 结合我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提出由各加油站规划建设点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成立的村集体合作社或乡村集体经营公司为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报主体。
(二)确定经营模式。 考虑到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出采取“村集体合作社/乡村集体经营公司+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运营模式,在增强加油站建设及运营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确定合作关系。 加油站规划建设点所在行政村(社区),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自行选择与成品油经营企业合作,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可自行制定合作协议,细化合作方式,最终达到“经营企业受益、村集体增收”的双赢目标。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组织加油站规划建设点的村集体合作社或乡村集体经营公司申报为加油站建设主体,安排专班专人负责,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上来,认真切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加油站建设工作,推动镇康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协调联动。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集中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结合部门职能,扎实认真做好《云南省“十四五”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中未建加油站建设点的建设选址、土地利用、建设初审等有关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为积极有效推进加油站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审核把关,强化综合把控。 在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筛选工作中,各乡(镇)要引导各村集体合作社或乡村集体经营公司重点考虑投资业主的资质、投资实力、建设和管理等综合能力和水平,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科学合理确定投资业主,为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增长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