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陇川县能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便笺NO.42)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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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2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陇川县能源

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能源企业:

现将《陇川县能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5 月 18 日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陇川县 能源领域

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能源行业重大事故,根据《德宏州能源局关于印发德宏州能源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德能源安全〔 2023 〕 162 号)、《陇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陇川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陇安委字〔 2023 〕 2 号)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县能源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县能源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 “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 ,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州具体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全州 2023 年能源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压实能源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扛起能源安全生产和能源保障供应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对象

从即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对监管的能源企业。

三、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

(一)电力行业方面

紧盯电力工程项目,重点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重点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 “ 双重预防机制 ” 建设情况; “ 百日攻坚 ” 行动和冬春季火灾集中防控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电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外包工程和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电网安全运行情况;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情况;电力可靠性管理情况;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油气长输管道方面

进一步加强油气长输管道施工安全、运营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督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 “ 双重预防机制 ” 建设情况; “ 百日攻坚 ” 行动和冬春季火灾集中防控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油气长输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分布式光伏企业

实地检查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运行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能力建设、安全文化建设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各类危险源、危险点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控,确保安全工作抓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

县发改局督促辖区内各能源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排查风险隐患,动态调整重点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 “4 张清单 ” ,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 五落实 ” ,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效。

(二)组织排查

县发改局结合实际和能源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在企业 “ 双重预防机制 ” 建设的基础上,再梳理分析本地能源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同步督促企业对新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隐患、隐患引发事故。

(三)开展督促检查

县发改局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做好迎接省、州督查工作准备,适时对重点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各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能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当前开展的 “ 百日攻坚 ” 行动和冬春季火灾集中防控等专项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 “ 一刀切 ” 。县发改局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 “ 四不两直 ” 、受理举报等方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

(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能源企业要与有关部门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强大合力,共同做好检查工作。检查情况要及时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企业反馈并提出要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专家技术服务力量开展检查工作。

(三)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能源行业各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 一刀切 ” 。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推进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提高整治质量和效果。

(四)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细则,严防走过场、搞摆拍、蜻蜓点水等不严不实情形。要结合 “ 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 要求,在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难题,并对下步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将报请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企业明确专人负责,确定 1名工作联系人,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发改局,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前报送县发改局;每月报送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年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 1 );每旬报送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年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 )。 请勿逾期,以便汇总后报送县安委办和州能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周国华 13988234019 ;邮箱: 470431934@qq.com

附件: 1.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年行动进展

情况调度表

2. 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年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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