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占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行为的通知(富消防委发【2023】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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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

富消防委发〔 2023 〕 2 号

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

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占用

堵塞消防救援通道行为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各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 “11·21”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国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县车辆道路,尤其是消防车通道的管理工作。按照《富源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富源县消防安全重点风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源县消防基层基础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县委县政府安全稳定建设年动员部署会议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车辆道路和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整治主要范围为商场市场、 “ 四名一文一传 ” 场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文物建筑、传统村落),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高层建筑、影剧院、居民小区、经营性自建房、 “ 城中村 ” 、群租房等场所,高速公路、城市主次干道、城市快速路、隧道桥梁等区域。

二、工作职责

(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职责。 负责查处公共道路(含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下同)上机动车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职责。 负责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车道的管理,对违法占用应急救援通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 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小区内合理划分停车区域,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对小区内机动(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进行整治。

(四)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责。 负责对占道经营、占道停车、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县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定期对辖区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熟悉、测试并开展实地演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组织相关站所对辖区内车辆道路(消防车通道)进行排查治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公安交警和消防部门要联合全面排查应急救援车道标志标线设置情况,及时整改(或建议相关部门整改)损坏、缺失、不醒目、不清晰等问题,通过增设“ 应急车道、严禁占用 ” 等地面标语,突出提示警示效果。视情在流量较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重要点段增设应急车道抓拍系统,推动相关部门在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上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监控记录设备,为路面巡逻执勤车辆配备照相机或摄录设备,拓展违法证据收集方式。

(二)加强严查严处。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科学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对在交通拥堵时违法占用应急救援车道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试行)》规范执法,对违法停车实施常态化管控。高速交警部门要落实与高速公路有关部门联勤联动,加强对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车道的管理。整治期间,对违法占用应急救援通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予以罚款和记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消防救援通道违法停车整治的宣传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和 “ 交管12123”APP 等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提示力度,发动社区、物业和经营管理单位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消防救援通道的标识设置、违法和管理责任进行宣传。要公布举报电话,对占用、堵塞应急救援通道的实现全民监督,倡导居民自觉规范停车,创造良好的停车秩序和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紧抓落实。 占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的违法行为是当前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社会民生需求、服务群众是执法部门的立足之本。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车辆道路及消防车通道的整治工作,全力打通 “ 生命通道 ” ,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范执法,保障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在依法从严处罚的同时,加强法律法规解释和权利义务告知。对社会车辆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法,根据申诉,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及时审核办理,消除违法行为记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教育,严格管理。 各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 次的突击执法,深入各重点整治区域,采取定人、定责、定岗、定时的方式,严管严查消防救援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有效改善消防救援通道通行条件。要强化特种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特种车辆应急通行,可联合乡(镇)街道、社区等因地制宜建立本级联合惩戒机制。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情况于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报送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肖直平,邮箱:944846437@qq.com ,联系电话: 4612141) 。

富源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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