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 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民发〔2023〕4 号各县(市)民政局、文明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理州民政局
大理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
2023 年1 月12 日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发挥红白理事会在移风易俗中的自治作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省民政厅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民发〔2022〕245 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移风易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基层组织中的自治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破除婚丧陋俗,遏制不良风气,倡树新礼仪新风尚,净化乡风民风,为建设美丽乡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于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服务、监督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规范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范围和规模。 2.坚持依法自治,调动群众参与。实现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等自治有效形式,推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调动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老年协会等组织的自治实践主体作用,共同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3.坚持立足实际,确保建设成效。坚持目标导向,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当前村(社区)自治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把握不同地区、不同乡村、不同风俗的差异性和特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一阵风,科学研判,稳妥有序建立红白理事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4.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制度监督。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按照“四个一”模式(即:建好一个会、定好一章程、做好一些事、带好一个头),加快推进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引导群众主动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
二、目标任务
力争2023 年底,全州村(社区)委会全面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章程、健全制度、规范活动,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婚丧陈规陋习,推动乡村民风健康发展。到2025 年底,实现红白理事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基本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鲜明导向,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一)健全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红白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理事长一般由村(居)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理事长一般由村(居)副书记、副主任或者离退休干部担任,理事由村(居)两委人员和村(居)政治思想强、纪律意识严、模范带头好、实干能力足的村(居)干部党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德高望重老同志、从事红白喜事服务人员中推荐。红白理事会要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不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红白理事会予以重组或对部分成员予以撤换。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和选举结果报乡镇(街道)备案。
(二)完善制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宗旨、组织架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奖惩机制等内容。依据婚姻和殡葬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社情民意制定红白喜事活动公约,明确人情、宴席、彩礼、规模、车辆、时限等标准。规范红白理事会开展服务和监督的措施办法,推动与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有效衔接,落实管理监督、服务保障、上情下达等制度。
(三)发挥作用。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文明节俭新风。主动热情做好服务,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和成员要主动与村(居)民沟通,为村(居)民婚丧事宜做好服务工作。畅通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民意,在实践中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红白理事会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公约,严于律己、秉公履职,积极协助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和喜事新办、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
三、工作重点
(一)倡导婚事新办。引导村(居)民树立正确婚嫁观和节约的婚庆意识,鼓励仪式从简,推行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爱心婚礼等组织形式,自觉摒弃豪华宴席、高价彩礼,过度“闹洞房”“闹伴郎伴娘”等不良习俗。倡导婚事新办简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树立健康文明社会风尚。
(二)倡导丧事简办。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老人在世时要尽孝心、守孝道、勤孝敬、厚赡养,老人逝去后节俭办丧事,推行佩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等祭奠形势。加强丧葬活动管理,禁止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堂)棚、明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祭品和出殡沿线抛撒纸钱等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三)倡导殡葬改革。红白理事会要积极与殡仪馆密切配合,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保障有效衔接,不断提升优质人文的殡葬服务。加强殡葬政策宣传,积极推行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现代祭扫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是推动移风易俗的主体,要把红白理事会建设作为加快推进移风易俗、乡村振兴和减轻群众婚丧负担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尽快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相关制度和章程。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宣传和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长效机制。紧盯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挂钩督导帮扶制度、半年分析总结制度、季度通报奖惩制度”等,形成婚丧事宜有人管、困难问题有人帮、服务保障暖人心的工作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婚丧陈规陋习,坚决刹住讲排场、比阔气、盲目攀比等不良社会风气。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倡议书、绘制文化墙、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典型案例,传播正能量,及时曝光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主动做“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厚养薄葬”的践行者、执行者、落实者,以正确的行为导向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大理州民政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