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孟连傣族拉祜
族佤族自治县
孟政办发〔 2023 〕 5 号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孟连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孟连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6 日
孟连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设 “ 四好农村路 ” 重要指示,按照省委 “ 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 ” 的要求,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意见》(云交管养〔 2018 〕 14号)、 《普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 (普交发〔 2019 〕121 号)精神,在原路长制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孟连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全面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构建建管养并重、持续发展、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农村交通基础条件,努力实现农村公路 “ 十四五 ” 养护管理工作目标。
县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 100% ,路长制覆盖率达到 100% ,农村公路管理率 100%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 ,路面技术状况指数( PQI) 逐年上升,优良中等路的占比不低于 75% 。
二、建立路长制体系
(一)路长责任制。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责任片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面实施责任管理,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县道路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乡村道路路长由各乡(镇)政府乡(镇)长担任;县道分路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养护领导担任,乡村道路分路长由各乡(镇)政府分管养护领导担任。县道管养责任人由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人担任,乡道管养责任人由乡(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养护负责人担任,村道管养责任人由各乡(镇)所属村委会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建立协调组织机构。 按照 “ 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 ” 的责任体系,成立孟连县全面推进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路长制工作计划、规划,协调处理乡(镇)、部门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三)实施范围和时限。 路长责任制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出台路长制实施细则,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 “ 十四五 ” 期间,路长制各项工作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得到更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工作职责
总路长负责全县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为全县农村公路线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监管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 “ 建管养运 ” 的工作落实,负责发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 ,听取分路长、路长制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分路长对责任片区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不少于 1 次巡查活动,对公路养护、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巡查,做到路面平整无坑塘、排水畅通无积水、路基稳定无坍方、标志齐全无缺损、绿化美化全覆盖、路容整洁无杂物、桥梁和构造物完好无损坏、安全措施得当无漏点。若发现重大问题需及时报路长制办公室进行处理。
管养责任人负责辖区内公路日常管护及现场巡查工作,每月至少进行 1 次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分路长报告。
三、实施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全面全面推行路长制。
四、主要任务
各级路长负责监督督导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各项工作,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一)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按时上报有关农村公路信息。 各级路长要建立工作例会和报告制度。县道路长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乡村道路路长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工作例会,参会人员包括分路长、管养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监督单位负责人等,会议形式可为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要积极开展工作汇报,分路长每季度向路长报告 1 次,管养责任人每月向分路长报告 1 次,报告可以是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二)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检查工作。各级路长要根据责任片区划分,认真开展道路监督、巡查,县道每季度至少上路监督、巡查 2 – 3 次;乡道每月至少上路监督、巡查 1 – 2 次;村道每月至少上路巡查 1 次。巡查重点为管辖道路日常小修养护整改落实情况等;对于巡查中发现的涉路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或提出意见报上一级部门,同时建立巡查和整改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
(三)加强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公路和辖区内突出热点难点问题。 路长制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路长、分路长、管养责任人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紧盯重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研究难点问题,确保整改顺利推进。各路长、分路长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形成上下左右可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动格局。
(四)明确路长制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路长制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各责任片区和路线要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路线名称、路线里程、责任人、工作职责、监督举报电话等,按附件内容进行填写,并及时更新。
(五)完善村规民约。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公路路产保护、路域环境提升整治、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对村规民约进行补充完善,明确约定管理措施,并执行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属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路长制的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精心组织部署,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适时评选最美公路。各乡(镇)相应设立路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区域内道路养护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广泛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道路养护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实情,出实招,严格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加大违法损害路产路权的督查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巡果机制,加大曝光点的整治力度,做到勤检查,快整改、显成效,切实巩固路段整治成果,确保路长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按照 “ 上级补助、财政配套、群众参与、社会支持 ” 的思路,采取 “ 一事一议 ” 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缺口资金,按照养护定额和工程量核定养护费用,提高养护效率,确保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乡(镇)财政适度提高补助,提高管护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监督考核。 将路长责任制管理工作纳入 “ 四好农村路 ” 建设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优秀路长,县人民政府推荐到市级给予通报表扬;对路长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被举报到县级以上的,县级在年度考核中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路长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 1. 路长制责任公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