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印发西双版纳州州级领导包保A 级食品
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西双版纳州州级领导包保 A 级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联系人:孙涟漪, 2161013 )
西双版纳州关于州级领导包保A 级
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 2022 〕 7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60 号,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云南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确保 A 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 “A 级主体 ” )包保到位,制定本包保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包保干部精准、包保主体精准、方便工作统筹”的原则,科学确定包保责任清单,并通过落实州级领导包保责任,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面推进、成效明显”的示范带动效应,为县市、乡两级党委政府及村(社区)两委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供引领,进一步推进全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地见效。
二、实施阶段
2022 年 12 月 25 日前,开展第一次督导。 完善包保责任清单,包保干部对包保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 1 次包保督导。
2023 年起,实行常态化督导 。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 1 次全覆盖包保督导,一年不少于 4 次。
三、包保范围和包保责任确定
(一)包保主体范围。 按照《实施方案》精神,我州纳入州级领导包保的 A 级主体共有 9 个学校(幼儿园) 14 个食堂(用餐人数 3000 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和用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 1 个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A 级主体因企业实际发生等级变化时,由州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领导小组适时调整。
(二)包保干部。 根据《规定》《意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级包保干部为州政府相关领导,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协同挂钩联系。详见西双版纳州 A 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责任清单(州级)(附件 1 )。州级领导包保 A 级主体实行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包保对象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州级领导干部职务变动需要调整包保主体时,由新任职领导包保对应 A 级主体,协助包保领导不变;协助包保领导工作调整后,由新任职干部自行承担协助对应包保领导开展工作。
(三)包保责任。 包保干部与州政府主要领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 2 )后,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 2022 年起,对照州级包保领导《任务清单》(附件 3 ),每季度对包保对象开展 1 次全覆盖督导。
四、包保任务
(一)开展常态化督导。 各级包保干部按要求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 1 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相应增加督导频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及时在国家、省级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上提交督导完成情况。
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二) 签订责任承诺书。 州级包保干部与州政府主要领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三)配合省级督查。 配合省政府食安委对州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情况开展督查,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省政府食安委将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四)落实年度履职报告。 包保干部须在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州政府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各包保干部督导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落实党政同责工作内容体现,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包保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包保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工作是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要求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代替包保责任。
(二)严肃工作纪律。 包保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附件: 1. 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州级)
2. 任务清单(州级)
3. 西双版纳州 A 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责任清单
(州级)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州级)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要求,我负责包保 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督促完成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 ” 任务。我承诺恪尽职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包保任务,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附件: 1. 责任清单 ( 州级 )
2. 任务清单 ( 州级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任务清单(州级27 项)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