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梁政办发〔 2022 〕 75 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烟田保护
和稳定核心烟区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核心烟区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全县核心烟区,巩固提升全县烟草产业规模,推动烟叶生产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 “ 十四五 ” 烟草产业发展规划》(云政发〔 2022 〕 14 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推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的通知》(德政办发〔 2022 〕 54 号)、《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全省核心烟区建设的意见》(云烟专〔 2021 〕 9 号)要求和《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基本烟田保护和稳定核心烟区的实施意见》(德农发〔 2022 〕 13 号)要求,现就加强基本烟田保护和稳定核心烟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 “ 三农 ” 工作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 “ 稳定烤烟面积和产量,做大优质烟叶规模 ” 的安排部署,加强核心烟区建设和保护,加快推动永久烟田保护、烟区种植制度、烟叶生产组织模式、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变革,稳定核心烟区,做强烟田生产 “ 第一车间 ” ,持续巩固梁河 KRK26 特色优质烟叶种植优势,全力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更大成效。
(二)基本原则
1. 粮烟共生,和谐发展。将烟叶生产融入大农业,把基本烟田纳入各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推行烟粮轮作,稳定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建立 “ 以烟稳粮、以烟促粮 ”和谐共生的烟粮种植关系,确保粮食安全,稳定烟叶面积和产量。
2.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坚持因地施策,结合产区自然资源条件、烟叶发展形势、农业种植制度等,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机制,实施建管用并重,确保基本烟田划得出、建得好、守得住。
3. 产业发展,持续利用。持续利用就是最好的保护,把壮大发展产业作为推进基本烟田永久保护的根本举措,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完善投入机制,推进产业融合,提升基本烟田利用率和产出率,稳定优质原料供给,持续促进烟农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划定核心烟区。 一是合理规划布局。梁河县气候资源优越,烟区生态环境好,耕地资源丰富,具备生产特色优质烟叶的基础条件。围绕 2 年轮作的规划目标,全县规划基本烟田7.92 万亩,其中:遮岛镇 440 亩,芒东镇 25600 亩,勐养镇 22100亩,平山乡 1830 亩,小厂乡 1540 亩,九保乡 10230 亩,曩宋乡8440 亩,河西乡 9020 亩。规划核心烟区 4.77 万亩,其中:芒东镇 25600 亩、勐养镇 22100 亩。其它乡镇为优质烟区和适宜烟区。各乡镇要贯彻落实《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 “ 蔗区、烟区 ” 种植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梁政办发〔 2018 〕 131 号 )文件,配合烟草部门细化规划区域,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明确核心烟区空间布局,为稳定全县烟区提供重要支撑。二是科学划分类型。根据烟区内自然生态条件、烟叶质量、烟农种烟积极性、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等因素,将烟区划分为核心区、优质区和适宜区三个类型。核心区是指生态条件优、烟叶品质佳、交通便利、连片规模大、烟用基础设施完善、烟农积极性高、远离对烟叶生产造成污染的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的耕地区域。优质区是指生态条件较好、烟叶品质优、交通较便利、连片集中、烟农积极性较高的耕地区域。适宜区是指其他适宜烟叶种植的耕地区域。三是突出重点区域。梁河县全部种植 RKR26 特色品种,规划在芒东、勐养、曩宋、九保、河西等乡镇种植,围绕 “ 巩固现有坝区烟田,开发好山田及二台坪子 ” 的烟区发展思路,力争 “ 十四五 ” 末全县烤烟年种植面积达 5 万亩,收购总量达 13.5 万担。
(二)加大烟区建设力度。 一是开展土地流转。坚持 “ 政府主导、烟草主抓、烟农自愿 ” 的原则,建立健全植烟区土地流转配套政策,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探索由政府中长期流转土地,加快推进以村委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为主体长期稳定有序流转土地,加强与龙头特色企业战略合作,探索多元化投资经营流转土地,稳定基本烟田。二是签订长期种植合同。优势核心烟区,要突出规模化,按照 “ 组集中、村连片 ” 的要求,探索与村组签订长期种烟合同模式,基础设施、生产计划优先满足土地流转区域,优先满足签订长期种植合同的村组和烟农。三是加强设施综合配套。按照 “ 田成方、地成块、路相通、渠相连 ” 的要求,加大烟田 “ 宜机化 ” 改造,开展高标准烟田建设,综合配套烟田水利设施、机耕路、烟草机械、新能源密集烤房、育苗棚等基础设施,夯实烟叶发展基础。四是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高预测预报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实现 “ 精准预测、精准防雹 ” ,确保试点区域冰雹灾害损失降低 50 %以上,切实为烟农解决后顾之忧。
(三)完善烟区保护机制。 一是加强核心烟区保护。核心烟区保护区划定后,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改变或占用,做到 “ 五个不得 ” :不得擅自将核心烟区变为非耕地;不得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不得排放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不得毁坏或者侵占核心烟区保护区的配套设施设备;不得有其他破坏核心烟区的行为。二是构建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在核心烟区引导建立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坚持水旱轮作,以烟促粮,以烟稳粮,建立和谐共生的烟粮种植关系,核心烟区严禁种植茄科类作物。农药、肥料使用应遵守国家和烟草部门有关规定,烤烟及其轮作作物、前茬作物不使用烟草禁用农药、化肥,防止烟叶农药残留超标和农药环境污染。持续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及时清除、回收残膜,防止地膜对土壤的污染。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核心烟区烟用基础设施设备,应当明确产权归属,按照 “ 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管护 ” 的原则,要求产权归属对象认真履行日常管护的责任和义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核心烟区的建设和保护,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核心烟区建设和保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并出台核心烟区保护制度,划定核心烟区保护区,明确相关的政策、措施及考核办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核心烟区管理保护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烟草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加大对稳定和恢复核心烟区的考核奖惩。县烟草专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加大涉农项目整合力度,发挥政策集聚效应,共同推进核心烟区建设和保护,形成高标准烟田建设齐抓共管的模式,提高烟田综合生产能力。金融部门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职业烟农、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持续稳定核心烟农。
(三)加大考核力度。 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核心烟区保护制度和保护现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烟叶生产计划和生产扶持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核心烟区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督查核心烟区保护情况,确保核心烟区得到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