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昭阳区“8·03”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
昭区政办发〔 2022 〕 45 号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城镇
燃气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
《昭阳区城镇燃气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昭阳区城镇燃气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昭阳区燃气安全整治工作,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城镇燃气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 2022 〕 85 号)文件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昭阳区燃气资源整合融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突出标本兼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全面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燃气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和昭通市城镇燃气资源整合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燃气行业规范化经营,进一步提升燃气供应安全保障和客户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合范围
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按照分块推进、统筹实施的思路,推动城镇燃气进行规范化、专业化整合,合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昭通市昭阳区所辖行政区域内,根据《关于城市管道燃气划片开发建设和经营的通知》(昭区政通〔 2014 〕 48 号)文件中划片经营路线以北区域纳入本项目特许经营整合范围。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全区城镇燃气企业管网交叉铺设,管道、气源、技术等资源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安全监管的现状,全面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燃气企业规范开展燃气经营管理工作,着力解决重经营、轻管理突出问题,实现划片经营、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工作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2022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资产审计评估工作。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积极推进城镇燃气合法经营手续办理,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长输管线及支线相关手续办理,力争全面完成燃气资源整合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临时接管(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
1. 长输管线部分: 全力配合市级部门对涉及昭阳段长输管线实施临时接管。 (责任单位:区能源局)
2. 城镇燃气部分: 由区政府授权区住建局依法依规与第三方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有序完成临时接管交接手续。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二)强化过渡期管理(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1. 长输管线部分: 配合市级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对昭阳段长输管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实过渡期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区能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2. 城镇燃气部分: 由住建局委托第三方企业开展过渡期管理,组织签订资产委托管理三方协议(区住建局、原企业、受托方),由受托方对城镇燃气设施同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针对各级部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报区住建局核准后组织实施。受托方需对原中城燃气用户进行全覆盖入户安检,不符合用气条件的用户须整改合格后再恢复供气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特许经营权招标( 2022 年 11 月 20 日前)
由区住建局根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招标方案,区司法局出具专业招标审查意见,按程序报经区政府决议后,依法依规完成城镇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司法局)
(四)开展资产审计评估(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
由政府主导,区住建局依法择优选择资产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双方企业共同签订委托协议,对昭阳区中城燃气公司城镇燃气相关资产开展审计评估。
1. 长输管线部分。 由区能源局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职责范围内工作。 (责任单位:区能源局)
2. 城镇燃气部分。 在确定特许经营权中标单位后,在区政府的主导下,由区住建局依法择优选择资产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双方企业共同签订委托协议,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组织双方企业依法对燃气企业评估范围内资产进行谈判及最终价值确认。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国资局、区审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五)授予特许经营权(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 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双方企业确定交易价格,按有关规定完成企业整合,并依法依规取得燃气特许经营权。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六)合法办理经营手续(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区直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城镇燃气合法经营手续办理,协助完成相关申报资料,开展部门联合审查,推动燃气经营市场优化重构,实现规范化运营管理,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能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草局、区交运局、区自然资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昭阳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 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承担昭阳区城镇燃气资源整合的工作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全力推进燃气资源整合,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根据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能源局要加强委托管理期间燃气安全监管;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做好整合过程违法事件查处及突发事件维稳工作;区税务局做好资产审计评估过程中企业税收征缴情况核定工作;区发改局做好规范用气价格相关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 区司法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等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服务指导,确保燃气资源整合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四)强化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确定 1 名班子成员为联络员,具体协调本部门负责的主要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每半月向昭阳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 “ 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五)严肃工作纪律。 城镇燃气资源整合期间,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合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相互推诿扯皮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佳兴, 0870-2150080 ;邮箱:zyqzjjszk@163.com 。
附件:昭阳区城镇燃气资源整合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