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
巩固拓展“双减”“双升”工作的通知
文教体办〔 2022 〕 49 号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一中、州体中、州特校:
“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是扭转教育功利化和短视化,优化基础教育生态,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负担的重要举措。但根据近期调研走访和群众反应的情况看,发现部分学校在教育教学中,还存在作业量超标、未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学生睡眠时间不足、给家长布置作业等违规办学行为,同时也存在“组织节假日补课”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办学行为。为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强化课后服务工作成效,巩固拓展“双减”工作成果促进实现“双升”,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工作落实
(一)再次加大宣传力度。 深刻领悟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工作精神和省州实施意见要求。做好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学习领悟,特别是学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刻领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学习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文办发〔 2022 〕 5 号)、《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文办发〔 2022 〕 43 号)、《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价格〔 2022 〕 157 号)、《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全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文山州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二)开展好思政建设工作。 要通过开展好学校管理层和教师的思政建设工作,破解部分学校和教师对课后服务价值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偏低,相比于课后服务,学校更关心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升学率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化解对课后服务认识存在的误区,避免产生国家之所以实施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解决家长放学后看护需求问题,开展课后服务把原本归家庭所有的放学后教育以及监管职责转移给了学校等思想,避免因错误认识带来的消极应付,应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角度进行认识,充分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家校合作。 部分家长受“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思想影响,给孩子购买辅导资料、增加了作业量,同时存在部分教师为迎合家长“成绩恐慌”的焦虑心理,主动加大作业量等的情况。要定期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促进学校、教师、家长间的沟通,倾听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破除家长“局外人”思想,促进各方相互配合开展好课后服务。要做好政策宣传,避免家长产生过渡焦虑。
(四)杜绝节假日组织补课的办学行为。 加强宣传,督促各方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等规定,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二、加强五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一)加强学校作业管理。 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研究制定的“一校一策”作业管理办法、工作细则、作业校内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关注成效。教师应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组织开展学科、年级作业集体讨论,根据学生特点,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认真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的规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相应控制,各学科作业合理布置,杜绝作业量超标;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各校要严格落实作息时间安排,切实保障学生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小学上课时间不得早于 8:20 ,初中不得早于 8:00 和小学生就寝时间不得晚于 21:20 ,初中生不得晚于 22:00 ,高中生不晚于 23:00 的规定。
(三)加强手机管理。 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需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带入。允许携带手机的,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教师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四)加强读物管理。 各校要严格落实课外读物“凡用必审”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细化课外读物范围,特别要注意从多方面筛查可能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读物,避免问题读物出现,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图书阅览室要按时按要求开放并做好图书借阅工作。
(五)加强体质管理。 各校要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提高体育教育质量,落实在课后服务中开展体质建设的要求,充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体育活动时间。
三、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课后需求
(一)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的定义。 学校课后服务是指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结束后的时间,父母将未成年子女委托给学校,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看护并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的一项服务。既不是简单的看护,也不能组织集体教学。
(二)落实课后服务课程要求。 课后服务全面落实“ 5+2 ”模式,即每周五天,每天两小时提供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在学校每天常规教学完成后开展,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住校生早、晚自习不属于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合理设定服务内容和每个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与项目,不得笼统组织和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制定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协议书、告知书等。
(三)拓展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可采用“ 1+X ”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1 ”是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解惑;“ X ”是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开展的训练、活动等不纳入课后服务内容。
(四)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从校级层面保证课后服务管理到位,协调统筹,有序开展。充分利用操场、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实践基地、校园花草树木等现有空间和物质资源设计一系列课后服务活动课程,节约成本开支;充分发挥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各校可按规范程序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课后服务,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联系,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可组织区域内优秀特长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五)明确引进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相关要求。 若校内课后服务确实不能满足学生实际需求和兴趣特长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家长、学生代表共同研究,提交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后,可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服务,同时需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不得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质量。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培训资质。
(六)加强校外监管。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持续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将无证无照经营、“假注销真运营”、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科学高效监管,构建良好校内外教育生态。
四、加强综合治理,保障政策实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督促违规学校和教师改正行为,对屡教屡犯、明知故犯的要严肃查处。
(二)科学拟定教师评价方案。 探索实施不将教学质量和升学率作为教师考核唯一指标的评价方案,通过增添过程性评价、学生成长考核,实施教师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各占一定比例的团队捆绑式考核等方式,促进教师转变工作思想。对学生成长方面,探索实施把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等情况纳入评比,关注参与率和所做贡献,打破“唯分数论”和“唯升学论”。
(三)做好日常抽查检查工作。 将“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开展纳入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管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促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通过不断优化各项工作,持续深化各方共识,共同促进“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落实到位,“双升”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