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广播电视
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昭广发〔 2022 〕 7 号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市局相关科室(中心、台):
《关于加快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昭通市广播电视局
2022 年 9 月 13 日
关于加快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
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 2021 〕 1946 号)、《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 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 2021 〕 443号)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电发〔 2020 〕 1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昭通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广发〔 2022 〕 127 号)和《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落实 2022 年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广办〔 2022 〕 7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目标任务
以县为单位,整合村村通、户户通、无线发射设施设备、应急广播等运行维护资金和县(市、区)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标准化要求, 2022 年完成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构建县级有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网点、村级有人员代办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网络体系。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创新管理方式,全方位、高标准建立县级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均等化享有。
三、工作步骤
(一) 2022 年 9 月底前,昭阳区、大关县、盐津县、永善县按照《昭通市广播电视局转发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昭广通〔 2022 〕 14 号)要求,全面完成县、乡、村、村组四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制定便民服务网络、市场维修网络考核评价办法。
(二) 2022 年 10 月底前,按照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标准规范,完成剩余 7 个县(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任务,在乡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广电服务窗口,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设立市场维修网点,并将市场维修网点信息采集表(附件 2 )报市广播电视局(含网点照片和简介等电子版)。 11月 10 日前, 7 县(市)全面完成县、乡、村、村组四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便民服务网络、市场维修网络考核评价办法, 11 个县(市、区)将便民服务网点信息采集表(附件 1 ,含网点照片)报市广播电视局。
(三)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参照《关于加强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附表要求,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市级验收,对各县(市、区)逐项进行量化评分,并将评分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相关运维资金分配的依据,对网络建设标准规范、服务网点运行顺畅、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的县(市、区),在资金分配过程中给予倾斜。
(四) 2023 年,进一步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网络,全方位、高标准建立县级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均等化享有;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 100% ,“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广泛应用,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保障更加有力、服务效果更可持续,人民群众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广电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和推动,确保各阶段任务如期完成。服务网络运行过程中,广电行政部门要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投诉、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监督便民服务、市场维修服务效果,加强服务网络的日常监管,指导乡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做好面向群众的服务工作。加强服务网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报修率。
(二)落实资金保障。 按照《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广发〔 2021 〕 128 号)规定的支出范围,统筹合理使用各级补助的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 2021 〕 7 号)明确的财政事权归属,落实本级支出责任,积极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将村村通、户户通、无线发射台站、应急广播等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保障范围。
(三)加强绩效考评。 依据管理后台统计数据和日常检查情况,加强对便民服务网点、市场维修网点的绩效考核。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和奖惩措施,强化责任约束,强化结果运用,以绩效考核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坚持奖先促后,将各县市区便民服务网点和市场维修网点建设数量和绩效考评效果,作为下一年度运维费分配、奖惩兑现和来年是否继续向其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市场维修网点信息采集表
2. 便民服务网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
便民服务网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