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工信〔 2022 〕 146 号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玉溪市 2022—2025 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无线电监测站:
为进一步加强玉溪市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现将《玉溪市2022—2025 年无线电管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9 月 6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玉溪市 2022 年 -2025 年无线电管理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2—2025 年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开展全市无线电管理宣传活动,结合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无线电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无线电管理工作 “ 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 ” 的总体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无线电法律法规、无线电频谱资源重要性与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公众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促进全市无线电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面向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协作部门及相关领导等重点群体,社会公众、行业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无线电频率资源使用单位,设置无线电台站用户,生产、销售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宣传普及无线电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及无线电频谱资源常识,使 “ 守法用频,合法设台 ” 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有利于无线电管理工作开展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时间
每年计划 8 月为前期准备时间, 9 月为活动实施时间, 10 月10 日前为后期总结时间。
四、宣传重点
(一) 无线电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政策文件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同时做好《刑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无线电内容的条款以及玉溪市重要的无线电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宣传。面向用频单位和个人重点宣传无线电频率分配、无线电台(站)设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和办理流程。
(二)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情况
重点宣传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强化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使设台用户了解和知晓设台用频相关规定,同时选取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和曝光。
(三)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重要作用
重点宣传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助力 “ 网络强国、制造强国、航天强国 ” 等战略实施,助力新基建、促进 5G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无线电管理工作实绩
重点宣传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在各类重要会议、重大考试中,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试作弊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的重要作用;打击治理 “ 伪基站 ” 、 “ 黑广播 ” 等非法设台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五)其他方面
重点宣传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及科普知识;全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方面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
五、宣传标语口号
以下宣传标语供参考,可结合实际工作自行定制:
(一)乱占频率属违法 , 干扰他人必受罚
(二)频 • 添无线精彩 , 谱 • 写空中辉煌
(三)同织无线电波网 , 共筑频谱保护墙
(四)管好频谱资源 助力万物互联
(五)家家都用无线电 人人都要守法规
(六)合理有效利用频谱资源 , 依法自觉保护电磁环境
(七)科学管理频谱资源依法维护电波秩序
(八)沟通您我,尽在无线,电波秩序,人人有责
六、活动形式
(一)现场宣传活动
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立足实际,对接联系辖区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至少联合开展一次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粘贴无线电管理宣传横幅、标语,利用公共电子显示屏、霓虹灯、宣传栏等发布宣传信息、宣传漫画,制作、印发无线电管理宣传折页、宣传海报,走进社区、街头、广场、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宣传材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一制作、下发。
(二)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媒体宣传
利用各地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月期间各项活动报道,有条件的,可以在政府网站或平面媒体上开设专栏或进行广播电视宣传,通过录制宣传片、访谈节目、制作广告宣传等方式扩大无线电宣传影响力。《人民邮电》、《中国无线电》、《中国电子报》等刊物将开设宣传月专刊或专题,各县(市、区)可向上述行业内以及行业外刊物积极投稿,宣传玉溪市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发展,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扩大影响力。
(三)加强文件、资料形式开展宣传
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报告、总结、通报、工作要情、简报、简讯等文件材料,及时报道无线电管理重点工作、重要事件、重要活动等,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宣传无线电,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及时将全市信息汇总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借力相关企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
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可通过召开无线电管理座谈会、工作培训会等形式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交流;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用户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采取上门宣传的方法,直接把宣传资料送到相关单位及用频单位及客户手中;进一步加强与广电、 气象、市场监管、 教育、军队等部门及电信运营商的合作互动,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做好宣传月活动,增强无线电管理的社会影响力。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
(二)精心策划,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编制符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无线电管理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总结

